一、牧一帛 13(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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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和这个城市是有距离的。我自己心里清楚,因为我,的确是混血儿。
她玩味地笑,问我你的眼睛为什么是琥珀色。
你猜呢!
这种小儿科的你来我往简直像过家家的幼稚问题,我竟然容忍她咬着指甲做猜想状发了半天呆。
音乐停下时我提着吉他离开吧凳,她敲着吧台问我:“喂!混血儿,你叫什么名字?”
我走回去,把她的手心摊开在上面写了三个字:牧,一,帛。
精神富足不能解决饥肠辘辘,所以我总是对能点歌的有钱学生小姐少爷们格外客气。换来摇滚青年们一通鄙视:丫一点骨气都没有。
我只能淡淡地一笑而过。曾经我也年轻,我也愤青,如今,我得为小哑巴的温饱多考虑精神富足之外的物质保障。我将不再是我自己,我成了一个有累赘有责任感的幸福男人。
这种转变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可是又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那天晚上一群大学生在包间里HAPPY,橘红和紫色的灯光交替,有种暗夜的魅惑。服务生进去送酒,门打开的时候里面很大的嬉闹声传出来。我看见一个耳朵上银光闪闪的女生在高声猜拳,后来她走出来上洗手间,我在吧台边上坐着喝我的扎啤,她与我擦肩而过。我终于看清楚那些银光闪闪的来源是什么。
她扎了十三个耳洞,整个耳廓上戴满银钉。
她皱皱眉毛,有点失望:“中国名字。”
你以为呢?
你不是外国人吗?
我不是中国人吗?我反问她。
牧一帛。义父给取的名字。在此之前,我是谁,它藏在我内心深处,同过去的时光一起埋葬。
!
这丫头的耳朵是猪皮做的吗?
她似乎发现我在看她,也回瞄过来,意外的是她对我笑了。我转过头来继续喝手里的酒,等待下一支曲子完了我好上台去。她却一屁股坐过来,离我近得不像话。
她说嗨。
我说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