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丁岚 1(第1 / 2页)
直到他对我说:”丁岚,我们完了,散伙吧!“
我说好,要请我吃散伙饭。他不反对,我们去了东来顺。北京遍地都是东来顺,反正吃什么都无所谓,他只是想摆脱我。太容易到手的东西就不稀罕,这话谁说的?真他妈至理名言!我拍着桌子与他相争,直到失态痛哭。这世上最轻贱也最珍贵的东西是承诺。当他爱我时,誓言字字珠玑,当他叛离我,那些荡气回肠的契约形同放屁,都是可耻的嘲弄。”这儿不是你家,要抽风回去抽。“他吼我,包厢里还站着两个服务生,她们拿好奇的眼光在我被眼泪哭花的妆上东瞅西看,看得我火冒三丈抬手摔了盘子。他一推桌子走掉:”真他妈够了!“
够了?他说够了!哈哈哈……我自己笑得趔趄,整个人软在地上就是爬不起来。我要告诉他,还没来得及说:我怀孕了。
莫冉常说女人自私起来真可怕。可我要告诉他一个真理:女人固执起来是无药可救的。
分手之前我认识了牧一帛。
莫冉追求我时曾经费了些心机。他去买全市最盛名的蟹黄包给我吃,虽然排队的人不可能是他。情人节时他买成沓的鲜花附送上诱人的巧克力。他居然记得我的衣服尺码,送我的绝不会不合穿。他曾在纽约爱乐乐团来京演出时买下最好的座位,开豪华跑车来接我。他曾经甜言蜜语说天上那个月亮是属于我的,只要我乐意,他马上去摘。那个时候,我因为他随口许下的承诺而忽略了身边的美好,看华年空掷而不觉哀伤。
我才十九岁,可正在老去。
什么时候厌倦的?
因为他的不自觉?还是我的存心。
像他那样的男生,外型姣好,家境优越。身边自然不会缺了追求者。我气恼他的无所谓,当你喜欢一个人而他又不在乎的时候,就是一种伤害。
这是个英俊倜傥的男人,我喜欢他是因为他不羁的眼神,像我喜欢的莫冉。只是他没有莫冉那样得天独厚的专横。莫冉是跋扈自信的,他任性的挥霍无度也让女人对他有好感。
他对我注视时间越来越短,短得可以用分秒来计算,恋人的亲吻不会是蜻蜒点水一晃而过。他不再赞美我精心打扮的着装,不再迁就我费心学做的饭菜,甚至在我兴致勃勃的倾诉中酣然大睡,全然不顾我的热血澎湃。
这世界很大,大到让我孤单,风从衣袂刮过,让我悲伤。
他真的不在乎我了,我心知肚明。
是最初开始就逢场作戏还是日久生厌磁场相斥?
我不甘心!恨不得将他拴起来哪儿也不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