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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思念的情结 1(第4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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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绿树成荫子满枝”,我的这位大学同学有了老公孩子,有了幸福的家庭,我也有了不是最好,但是最适合我的妻子,事情到了这一步,错过了也就是错过了,不能忘也要尽力忘了,要不就不是两个人的悲剧,而是两个家庭的悲剧了。相见真如不见,多情总似无情,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主动给她打过电话。大学毕业十年聚会,个别男女同学开玩笑,我莫名其妙插了一句话:“要说的早就该说了,现在再说己经迟了”,别人听不懂,我相信她是听懂了。有一些错过是无法挽回的,有一些缘份是注定没有结局的,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拥有时不懂得珍惜,失去后才想到去后悔,与其一辈子后悔逝去的青春,不如用心怜取眼前之人。

长相厮守,不如相忘于江湖。我只能默默地把这段情感隐藏于心,直到有一天我老得走不动的时候,再回味年轻时一段美丽的错过。

横看成岭侧成峰

那位有着独特的沙哑歌喉的当红歌手杨坤。杨坤原来的声音并不是沙哑的,后因做声带小结手术而意外造成了声音的沙哑。带着这独特的嗓音,他只身开始“北漂”的生活。艰难的求索之路,期间经历的困顿只有他自己知晓。但最终,他凭借着对音乐执着的热爱、不懈的追求和过人的实力,不仅坚持了下去,而且,坎坷的经历,独特的音色,使他形成了自己独树一帜的音乐风格。

他的音乐绝大部分是伤感的,那泉水般流畅的优美旋律和感性伤感的歌词,同他带着沧桑感的沙哑嗓音,恰恰形成了一种完美的组合,令人不由自主地陷入他的音乐中无法自拔,情愿去享受伤感情绪所营造出的如咖啡般苦涩却又回味无穷的氛围里。我想,这大概就是他大受歌迷欢迎的原因。享受痛苦,伤感即美感,这就是杨坤的创美哲学。

“世界上最深刻的爱情是什么样的?”我问朋友。朋友回答我:“即使天人永隔,我也要回来看你,直到看见你的幸福。”我释然。我想我已经看见了你的幸福,我该知足了,不是吗?我该把你从心底彻底挖去了,连着所有的回忆,所有的过往,连着我的血肉一起,割断,对吗?只是,我该如何做到这一切?我该如何彻底从心底抹去你的痕迹。

错过的美丽

六年前,我和妻子刚刚领了结婚证,打电话给一个大学女同学,她也是刚领的结婚证。我们在电话里谈了许久,谈到我们各自领了结婚证时,她说看来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合适。刚开始的时候,我的头脑还有些转不过来,还大大咧冽,开玩笑说我原来是追过你的。她说算了吧,这么多年了我怎么不知道?我一怔,以为她是开玩笑,也开玩笑说那这辈子没缘份了,只能预约下辈子了,她冷笑说下辈子也没戏了,己经另约他人了,接着数落我有眼不识英雄。

我听得傻了,有眼不识英雄,应该说是有眼不识美人才是。相识十年,我是今天才知道还有这种事情,而这时我们两个各自都己经领了结婚证,法律上我们己经是使君有妇,罗敷有夫,后悔都来不及了。我相信她无论过去是否真的喜欢过我,那天她能够那样对我说,她就是考虑好了要与过去的事情一刀两断了。年轻时,我们毕竟不懂爱情。

在大学的时侯,我是个极端自卑又极端自负的人。在大学里我根本就没有往男女感情方面上去想。一是家贫,供我上大学不容易,除了学费和吃饭,没有余钱可供我玩风花雪月的勾当,而且上大学时候的我性格内向,敏于文而讷于言,见到心仪的女子,都只敢私下里写诗写词,面对面时却面红耳赤成了哑巴。记得有一次班里学习交谊舞,一位女同学教我跳舞,我死活不敢把手搭到女同学的腰间。那时,我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读书上面,图书馆和文科楼教室是我常流连的地方。加之我自身个子又矮,属于二等残废,自负“才高文中子”,谁料“身长武大郎”,整天穿着不清不楚,象个陈景润似的的,脾气又古怪,班里女同学本来就不多,男女生比例二比一,女生个个象骄傲的公主似的,自然不敢奢望会有美女主动投怀送抱的。

由此想到,这世上有很多事,快乐的,痛楚的,完美的,缺陷的,快意的,失意的,……远不是简单而直接的就可以做出判断。而每一种境地,都有其独特的美丽。

一个歌手的声音,圆润、流畅是一种美,明亮、高亢是一种美,沙哑、低沉同样也是一种美。人生呢,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同一个人的人生也是丰富多面的,快意、顺遂、成功是一种美,痛苦、坎坷、挫折也应当是一种美。逆境,更能激发人心灵的感悟,激发人性中隐忍、克制、顽强的一面,因而那后一种美,更能恒久地动人心魄。

完整是一种美,缺陷同样是一种美。断臂维纳斯的美,彻底颠覆了人们心目中对于“完美”一词的理解,我们难以想象出,如何才可以让维纳斯更美一些。而且,造物主是公平的,“题内损失题外补”,“东方不亮西方亮”,一个人具有某一方面的缺陷,往往又会挖掘和增益其他方面的潜力,而使那种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因祸得福岂不也是一件美事?

那时,她在班里被人称作黑牡丹,言其人长得漂亮,皮肤却偏黑。班里男女同学都觉得她长得漂亮,独我那时对男女之事尚未开窍,也真没觉得她有多么漂亮,只是觉得她那时体型较胖,脸较黑,不知道为什么整天嘻嘻哈哈笑个不停,又剪个短发,不是我喜欢的长发飘飘的类型,因此虽说我们都是福州人,平时往来较为密切,可也只当作了一般朋友,也只比其他同学多说几句。那时的我整天忙着写诗为文,自我感觉才如江海,又言大丈夫功名未立,何以家为,自然不会想到她会对我这穷小子青眼有加。那时,她不说,我不懂。

大学毕业后,谁也没想到黑牡丹变成了白玫瑰,她的皮肤也不黑了,身材也不胖了,也留起了披肩的长发,岁月的风霜非但丝毫未损她的红颜,反而增添了一种成熟女性知性的美。我们虽然在同一座城市生活,平时却很少再见面,不过偶而电话联系,偶而开开没肝没肺的玩笑,比如有次她开玩笑说我是潜力股,我接着就说那我给你控股权如何,她大笑。这种疯疯颠颠的玩笑话我对很多人都说过,说完也就算了,我自己清楚,我面对真正心仪的女子,不可能开这种疯疯颠颠的玩笑,只会尴尬得说不出一句话,只有真正把她当作一个老同学,一个普通朋友的情况下,我才能逞逞辩才。我自认为她也是把我当作了一般朋友。

在单位里混了几年,她口中的潜力股混成了垃圾大盘股,我也到了谈婚嫁的年纪,因平时交际不广,到了谈婚论嫁的时侯,我却依然孤身一人。期间,我曾经有过两段说起来都好笑的单恋,都是没有开始就结束了。亲戚朋友倒是介绍了好几个,不是嫌我个子矮,就是嫌我家里没什么钱。偶而有一两个看得上我的,我就是找不到感觉。至于这位女同学,大学同学毕业后聚过几次,也许是毕竟是在社会上工作过了,我没有再象在大学一样单纯,象个呆头鹅似的,隐隐约约倒是有点感觉,感觉她看我和看别人的眼光不太一样。一大班的同学K歌,她独独主动要和我对唱,我却傻里傻气以五音不全为借口婉言拒绝了。两次失败的单恋过后,我在个人情感问题上从极度的自负变成了极度的自卑,有点一遭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的意思,生怕又是自作多情,因此不敢造次。再同女同学打电话,就有了自惭形愧的感觉。后来,就听说她有了男朋友,我也遇到我的妻子。

那天,我的那个女同学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那么明确地说她曾经爱过我后,她把她心中的包袱轻轻地放下了,我的心里却再也无法平静。老实说,那天放下电话的时侯,我心里确实有种酸酸的,难以言表的感觉。那种感觉不是爱情,也不是友情,而是介于爱情与友情之间,比友情多一点,比爱情少一些,更多的是一种感激之情。我想,我的妻子和这个女同学都是我这一辈子应该感激的人。

我的妻子是个好女人,不嫌我个子矮,也没嫌我穷,在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给了我家庭的温暖,因此我对妻子是怀有感激之心的。在我的心中她首先是我的知己,其次才是我的爱人。婚前我给她写了一首诗“唐卿第一能知我,不论身高不论金。我欲与卿同白首,此生不负美人心”。我的这位女同学也是个好女人,她默默地关注了我那么多年,知我,爱我,而可以说是我此生遇到为数不多的几个红颜知己,而我长期以来对此却视若无睹,直到彻底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因此我也不能忘了她。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内心一直在不能负和不能忘之间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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