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柔情百转 2(第2 / 3页)
去似朝云无觅处
我认识虹很久了,却不相熟。有时候看上去很熟的两个人,却如同月过春江,竹影在墙,倏忽而来,飘然而去,其实并未有任何交集。
我爱虹,这是谁也不知道的秘密。我在很多场合与她见面,彼此对视的目光平淡如水,言语谦恭有礼,我们陷落在人群中,隔着万水千山层峦迭嶂。虹是一个作家,她一挥动笔尖,这世上便会多一个哀愁的女子。那些女子,或在幽闺自怜,或在深宫孤泣,或在天涯断肠。我不知她的世界为何如此凄艳惨烈,虹却说,不要因为我的小说同情我,否则,你就是醉了。
我认识虹的时候,鸣宇还在两个校花之间周旋,终日向我抱怨女人的难缠,女人的怨毒,女人的小心眼。我告诉鸣宇,我认识一个女人,她不一样。
虹与鸣宇第一次见面,我便知道,他们之间再也容不下我的位置。虹不是漂亮的女子,却有着漂亮女子所没有的神采。她是很爱笑的,似乎与每个人都很熟络,她在人群中笑得灿烂,但只要用了心,便不难发现她眼底偶或掠过的茫然与惊慌。她将哀愁藏得太深,她的怯懦深藏在一层坚硬的核里,不愿被人发觉,惟其如此,这样的女子才更令人心痛。
盯着女人的眉眼,看着她翕动的嘴唇,倾听她诉说离别后的故事,什么盖房子,卖羊肉串,男人听着无比的开心,听着她的辛苦遭逢,又让男人心疼,男人喜欢女子中的女强人,喜欢听她们与命运磨折和困难抗争,不向困难挫折低头的故事,摔倒了,爬起来,这些就是好多男人也没法做到的,她却做到了,感觉她是好样的;为了当年的相见的缘分,她不停地寻找着男人的踪迹,她又是个情义深重的女子,多少天的言谈,多少个飞鸟相传的信息里,男人已经感受到了自己,已然爱上了这个女人,今晚的交谈,男人的爱,感觉更深了,就像饮下的红酒,越饮越浓的滋味,相识久长,相见晚矣!
相伴回住处的路上,男人喜欢走在女人的后边,看她的步伐,不再是当年轻轻走过的足迹,时而不经意间露出欢跳的心怀,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止不住地疼爱和喜欢,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心情却像个孩子一般,想起小时候喂养的雏鸟,对它的百般疼爱和万般的呵护,那心情,是和今晚一个样子的,她的整个身,都完全溶合在男人的心里了。
男人笃信缘分的。张爱玲说缘分就是千年荒野里千年而遇的擦肩,是修百年的同舟,修千年的共枕,然而,缘分是可遇的,不可求得,因为笃信于缘分,可以帮助人们去理解爱的诞生和生活无奈的结局,可以用它来宽慰人们心情的伤悲,甚至为了缘分无畏于牺牲自己。大多女人,相信着命运,因为觉得女人自己的无法独立,有着青藤缠树的依赖,命中所遇,更加笃信缘分,在情感上期待着被爱,但是,爱的前奏,需要对方懂得自己。懂得,是喧嚣尘世中的光辉,虽转瞬而逝,但也能照到地老天荒。心有灵犀,有时比爱情本身还要难,愿男人用男人的真心真情先来懂得她吧。
广州,华金盾。十月一日晚二十二点十八分。
很平常的一个宾馆,自此,为男人留下了一个永远的记忆。
鸣宇,鸣宇,你可知道,怎样轻柔的一双手,才可托起她瓷器般玲珑脆弱的心?
我清楚地记得那个夏夜,鸣宇很晚才回到寝室,掩不住兴奋地对我说:钟云你知道吗,虹看起来那么开放,实际上保守得紧!居然还是个雏儿。
室内灯光昏黄,柔和,淡红色地毯上均匀缀着牡丹的花开,乳白色窗帘,暗淡水印了流畅的线条,宛如兰叶柔媚的流淌,洁白宽大的双人床头,一对柔软洁白的棉纱枕亲密地偎依在一起。
男人去冲凉,女人为男人准备了睡衣和拖鞋,把男人衣服挂进衣橱里,自己坐在电脑前,看着男人的文字,柔和的灯光和电脑屏光的映照,把女人柔和在静谧安详的光晕里,愈发显得面容的姣好,如女菩萨一般,看了让男人感到幸福,看了让男人迷醉,好花须在雾中看,美丽的女人在灯光的柔影里更是妩媚。桨声灯影醉秦淮,秦淮的李湘君,柳如是,喜欢箫声灯影的夜晚,白天一般是不开张的。
冲凉已毕,男人出来,拥抱了坐着的女人,陶醉在灯影下女人的衣香鬓影里,女人仰面接住了耳际慢慢滑过来的温唇,如莲花接雨般,凝住了两个人的清新的气息,如那年初夏的风,轻轻吹拂在脖颈耳鬓和发丝里,吹得人面热,心跳……女人突然推开男人,“我要去冲凉!”
……
天要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