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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此恨飞花 3(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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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这么一个懦弱的男人是不敢越雷池半步的,而我也不可能喜欢上这么一个不像男人的男人。但是感情从来没有道理可讲,也许我们太寂寞,也许这个夏天太燠热,也许他要反抗他的父亲,也许我听了前夫的电话后有一点伤感,甚至也许,就在我成为别人指点的对象的时候,突然莫名其妙涌起这样一种冲动:去开一个恶意的玩笑,去给周围那些看客一点惊喜,否则对不起他们关注的目光。总之在这个夏天,趁张明轩的老婆去北京进修的那段时间里,我们犯下了错误。

也许就像我前夫所说的,漫漫人生路,谁不错几步,在我们来到这世界之前,就已经背负着原罪,所以任何错误都是生活本身的错误,不必太过认真。可怕的是这错误有始无终。

张明轩给我脱衣服的时候手脚无比笨拙,甚至找不到文胸的搭扣,我牵着他的手缓缓滑过我雪白的背脊,并且一路开玩笑说:跟你老婆的一样,不过型号大一些。他立刻脸红了,低下头嗫嚅地说,我不知道我老婆是什么样的,因为她从来不让我碰她。

我惊呆了,轻轻捧起他低垂的头颅,埋进我的胸前。我说你忘了尼采说过的话:你要去女人那里吗,请带上你的鞭子。张明轩的眼睛湿润了。

那一刻感觉自己仿佛是圣母,正在用甜美的乳汁哺育干涸的耶稣。

我想我还是属于那种比较独立的女性的,当初的依附感纯粹源自于对他的爱,一旦我不再爱这个人,一切都应当结束。这时候我想起了我母亲,那个对传统充满敬畏之心的女人一直告诫我,女人必须具备做一个妻子和母亲的良好美德,因为她下半生的职业就是做别人的妻子和母亲,但同时女人也必须记住这样一个道理,就是男人往往是不可信任的,无论何时都不要相信身边的男人比自己手中的钱更加可靠。

起初我是不愿意相信她的,但是真理就是真理,一个年轻女人怎么都不该怀疑一个老女人的话,毕竟她做了这么多年的妻子、母亲和女人。

所幸这两年来我尚有一点积蓄,虽然不多,但是足够我离开这个伤心之地。

然后我去了另一座城市,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

在F城,我以研一新生的身份踏入A大中文系。那天我独自背着沉重的行囊爬上了高耸的研究生宿舍,没有人帮我,周围欢声笑语,有别人的父母和男朋友,他们忙碌着,为自己的孩子和女朋友,但没有一个人看到我的气喘吁吁和脚步蹒跚。我赌气地想,看吧,这群自私的人们,不会比一个肉合饼对我更有用。

整个夏天我们过得很愉快,像两只渐入佳境的蚊子一样快乐地哼哼。我们甚至还去了一趟海南,在天涯海角写上一些无聊的话。有一次路过一片椰林,看见一个迷路的小孩子坐在木凳上哭泣,张明轩立刻跑过去抱起她,说乖宝不哭,你妈妈有事要做所以走开了,但是她叫叔叔来看你,请你吃糖糖哦。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颗椰子糖,塞进小孩的嘴里。小孩因为尝到了甜头,立刻不哭了,张明轩逗她,她便咯咯地笑,像一朵盛开的花,笑地天边的一抹红霞都羞怯了。

后来小孩的妈妈找到了我们,自然是千恩万谢。张明轩很客气地说,你女儿很可爱,抱着她好像抱着一个小天使,如果要说谢谢的话,是我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跟她相处,如果我有这样的一个女儿,我要整天把她捧在手心上,做梦也会笑醒的。我说你很喜欢小孩子吗?他说是的,我很喜欢,假如我能够做一天父亲。

也许我的经历注定了我的离群与倨傲,我尽量使自己的生活路线绕开那些小男生和小女生,没有人走入我的世界意味着我能够更加专心地营造自己的世界。

我的导师只有四十岁,是整个文学院里最年轻的教授和硕导,这个单薄的男人给自己的脸上架了一副深度的近视眼镜,那种老式的大框镜占去了他整整半张脸,让人有一种不胜重荷的感觉。他平时总是保持着一种近乎猥琐的状态,五月时你还可以看到他裹着破烂的棉衣游荡在鹅池,但是一到课堂上或是与人辩论的时候则完全换了一个人,人们都说这时候的张明轩头上戴着光环。

他这样一个稀奇古怪的导师,加上我这样一个孤僻生冷的学生,很快就成为别人议论的焦点,无论我们走到哪里,别人都会指指点点,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张明轩和姚雨瑶。说到最后,连我自己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一个人物,怎么能够没有故事呢?于是故事就开始了。

后来我的前夫问我究竟是谁主动的时候,我想了很长时间都不能确定。但我想故事发生之前,我们都彼此窥视了很久。

在没有见到张明轩的时候,我已经知道这是一个近乎白痴的天才,复旦博士,研究鲁迅,喜欢跟人谈论法国新浪潮和黑****,对尼采的超人哲学情有独钟,但本人就像一只泥鳅,只会钻营逃跑的技巧。他的老婆是历史系的硕导,拥有一副龅牙和柴棒身材,是个博爱的人,为了照顾历史系的孩子们,她说自己可以不要孩子。据说他们的婚姻是张明轩的父亲为他们指定的,张明轩对此没有表示异议,因为根据张明轩自己的说法,他的异议在父亲面前从来没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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