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落花离歌 2(第5 / 5页)
恒毅是丹霓妈妈认的干儿子,据说缘起于一场抢劫。那天,妈妈从银行取钱回家的路上,被一青年男子抢了包就跑。妈妈边喊边追,虽然在群众的帮助下抓住了那男子,但包已被转移给他的同伙。人赃没有并获,男子嘴硬不承认抢劫,妈妈请在场的目击者一起去公安局作证。目击者共有10来个人,起初都群情激奋地答应陪妈妈一起去,途中忽然天降大雨,目击者开始一个个找理由离开了,只剩下一个小伙子在大雨中深一脚浅一脚地陪伴着老人家。从报案到笔录到送老人回家,他就是恒毅。老人当天就认了这个干儿子,还一定留恒毅吃晚饭,有酒有菜,丰丰盛盛地摆了一桌。
丹霓在饭桌上得知恒毅和她同年,但小几个月,忽然童心大发,捉弄恒毅说:“认了干妈,就得管我叫姐。”
妈妈先尴尬起来,“这丫头,跟你什么关系。再说,人家恒毅才小你多少!”
没想到那看似憨厚的恒毅,竞大大方方站起身,说:“小弟敬大姐一杯!”然后兀自干了杯中酒,调侃地看着丹霓。
丹霓一下子窘红了脸,嘟着小嘴不说话,样子甚是可爱。象被丘比特的箭射中,恒毅在那瞬间爱上了丹霓。从此,恒毅成了丹霓家的常客。伴妈妈晨练,与爸爸下棋,陪丹霓逛街、吃饭、甚至在丹霓做美容的时候他也会一直等候。恒毅是一所大学的老师,每次丹霓做美容,他就带着讲稿坐在休息区边看边等。每次都招来美容师的羡慕,“这么好的男人哪里去找,还不快快嫁掉!”
如果一切都能像梦想的那样走下去,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或许这个世界真的是物极必反吧。
在我和安然打算结婚前的一段时间,安然洗澡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腿上有个肿块,去医院检查恶性癌变——骨癌,已经转移到淋巴结,面临的只是死亡,所有的梦瞬间破灭了,安然在医院外哭了好久才回家。那天晚上你给我做了很多好吃的菜,你问我假如有一天你变得面目全非,你还会爱我么?
我坦白的跟你说,我不知道,任何事情都不能答的太肯定,因为不到那一天,谁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把握按自己所说的那么做。你抬头望望,声音里有无法企及的孤独,你说我有把握,我还会像以前一样那么爱你。世界上有个词叫一见如故,我觉得我们挺适合这个词的。那是你笑了,真美。花开得美,美不过你笑容的妩媚……然后你一个劲的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你家人生病了,需要离开一段时间,我执意要陪你,你却坚持一个人。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你是孤儿。
六、不能没有你
那天之后,你在我的世界里彻底消失了,我再看见你是在报纸的新闻上,一个不起眼的小板块。
丹霓也知道恒毅是无可指摘的好男人,但是好人和爱人是两回事,丹霓弄不清自己对恒毅是怎样一种感情,总之,和她以前曾有过的水深火热的爱情经历大不相同。
认识恒毅的日子正是丹霓情绪最低落的日子,因为刚和前男友(阿峰)分手,丹霓很爱阿峰,但两人性格都极强,吵吵闹闹多年终是分开。虽是分开了,但丹霓始终忘不了阿峰。丹霓当然感觉得到恒毅对她的爱恋,但前一段感情使丹霓身心疲惫,她怕再一次错误的选择会使自己陷入万劫不复,更怕害了恒毅。
这样不温不火地持续了一年多,终于,一个夏末秋初的夜晚,恒毅写了一封信长长的信向丹霓表白,丹霓看着和阿峰在一起时的照片,踌躇很久,只回了短短的两行“赴过约的心不能再赴约,承过诺的人无权再承诺。”
此后恒毅虽是照常来,但是丹霓不再象以前与他说笑斗嘴,客客气气的很是别扭。丹霓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一次恒毅走后忍不住劝道:“丫头,恒毅可是难得的好孩子,对你更是一心一意。你爱他就要抓牢,不爱也别耽误了人家。”
某女子于5月13日在武昌和平大道建设西路被一辆桑塔纳轿车撞倒,致死。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之间有种不好的预感,那张小小的模糊的照片我有种预感是安然,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安然已经被推入了太平间。我捂着嘴眼泪哗哗的流出来,我把你的骨灰带回了老家,那里风景如画,我告诉爸爸妈妈那是我的妻子。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去看你,因为我害怕,我害怕当我见到你那镶嵌在石头的照片时,我会撕心裂肺,于是我乞求,乞求上帝希望能够在每晚的梦里能见到你,这样就算我哭了,我也不会记得……雨淅淅沥沥的下着,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没有谁会为谁回头,也没有谁会为谁逗留。佛说,前世的五百年的修炼,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更何况,在前世,我们只修炼了三百年……
甘心做你的俘虏
丹霓虽不是绝色,但清秀可人,落落大方,举手投足间尽显女人的温婉妩媚。尽管家庭背景及自身职业都令人羡慕,却丝毫没有骄娇二气。这样的女人追求者自然不计其数。然而,找有感觉的恋人容易,挑老公却是不易。
丹霓不要求有车有房的物质条件,车房她都不缺,不必找个老公锦上添花。丹霓更不是迷恋帅哥的花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男人只能欺骗幼稚的小女生。丹霓甚至不苛求年龄,年长6岁至年幼4岁均可,她一直认为心理年龄比生理年龄重要。
丹霓挑老公的条件很简单:人好、有上进心、有共同语言、爱她胜过爱自己,还要有本事让丹霓爱上他胜过自己。这看似简单的5条被很多人称为比要车要房挑外貌更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