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中英亚东和平协议(下)(第1 / 3页)
19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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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中英两国在香港缔结新协议,称为《中英亚东和平协议》,从名字上就能看出,这份协议基本被限制在亚洲范围内,也不再具有同盟性质。
严格来说,这份协议已经谈了很久了,自从去年中就开始谈判,1直谈到现在,前置条约都已经缔结了34章了。
从整体来看,英国人确实是在1步步让步的,反华对于英国没有好处,这是美国人喜欢干的事情,而且迫于国际局势,英国人也不得不将香港交给中国,以保证亚洲不会出事,保证中国不会倒向德国。
第1,英国承认香港为中国之完全领土,就此问题成立协调委员会,英国将逐步交还香港之治权与主权,过渡期3年,期间香港治理由协调委员会负责;
第2,中英两国将共同进行中印边界勘界工作,以确无误;
第3,在亚东地区,如有威胁两国合法之利益情况,两国需相互通报,共同应对;
第4,中英两国海军仍须加强协作,在入坞修船、补给煤水给养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
第5,在亚东水域,中英两国依然保持优于第3国的海军力量,以确保亚东诸地区和平稳定;
其实,在这1过程已经足以看出中国国际地位的变化,英国已经真正把中国当作1个对等国家来对待了。
当然,他不这么应对也不行,国防军已经进驻高原的几处争议领地了,在云南边境上的军队数量也在持续增加。
另外,南洋舰队的两艘战列舰原定于6月南下访问兰芳,不过,看来现在也是不需要了。
在这份协议中,除了解决了边疆问题(不算阿富汗缓冲区),中英之间的军事交流被保留了下来。
除了领土问题,这份条约主要是围绕3个方面展开的,首先就是写在最后,但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海军合作。
第6,两国需保证对方之最优贸易权,英国向中国商船开放新加坡、孟买、开普敦之十3港口;
第7,两国之军事交流处于最高级别,并且,每隔半年需互相报备在亚东区域军事力量现况;
第8,两国均不得与第3国缔结有害前记利益之条约。
第9,本协议有效期5年,起止日期:
190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