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 / 2页)
皓祯目送着那只白狐远去,唇边不自禁地露出微笑。白狐跑着跑着,居然站住了,慢慢回首,对皓祯凝视了片刻,再掉头奔去。奔了几步,它再度站住,再度回首凝望。皓祯、王爷、阿克丹,和众骑士都看傻了。狐狸是通人性的呢!大家几乎有种敬畏的感觉。那白狐一共回首三次,终于消失在广漠的荒原里了。
皓祯的初次狩猎,是他生命中一件很重要的事。
皓祯这次的初猎,就像传奇故事般在京里流传开来。“捉白狐,放白狐”的事,连宫中都盛传着,皇帝还特别召见了皓祯,赏赐了折扇一把。皓祯的英勇,皓祯的仁慈,皓祯的智慧……在十二岁时,就已出名了。
十二岁的皓祯,已经是个身材颀长,面目俊朗的美少年了。自幼,诗书和骑射的教育是并进的。皓祯天赋聪明,记忆力强,又能举一反三,深得王爷的宠爱。相形之下,仅小半岁的皓祥就显得迟钝多了。皓祯不仅书念得好,他的射箭、骑马、练功夫、拳脚等武术训练,也丝毫不差。他的武术师父名叫阿克丹,是个大高个子,力大无穷,看起来凶凶的,不爱说话,那张粗粗黑黑的脸孔上,又是大胡子,又是浓眉毛,眼睛一瞪,就像两个铜铃。这粗线条的阿克丹,却是王府里的武功高手。他是个直肠子的人,自从王爷把他分配给了皓祯,他的一颗心,就热腾腾地扑向皓祯了。看到年纪小小的皓祯,俊眉朗目,身手矫捷,而又能出口成章,他就打心眼里“敬爱”着他,几乎是“崇拜”着他的。
对这样一个儿子,实在是没有办法挑剔了。雪如早已认了命,将自己那份失落的母爱,牢牢地系在皓祯身上了。见皓祯如此“露脸”地初猎归来,她用那丛白狐狸毛,细心地制成一条穗子,缀在皓祯的随身玉珮上。
“这是一只母狐,孤单单的,猎去没什么大用。阿玛以前教训过:‘留母增繁,保护兽源’,说是祖先留下来的规矩!所以,儿子不敢乱了规矩,决定放它回归山林!”
白狐被这样一叫,撒开四蹄,就对那辽阔无边的莽莽草原狂奔而去。王爷兴奋地一挥马鞭,大声喊:
王爷愕然片刻,接着,骄傲和赞许,就充溢在他的胸怀里,他热烈地看了皓祯一眼,就大声说道:
“嗨!”皓祯兴奋地大叫出声,“有只狐狸!有只白狐狸!”
“哈!哈!哈!哈!好极了!好极了!”手一挥,“阿克丹,就照皓祯的意思,放了吧!”
皓祯十二岁那年,初次跟着王爷去围场狩猎。
皓祯一直带着这个玉珮,从不离身。这玉珮是家传的宝物,上面有着父亲的“恩宠”,母亲的“爱心”,还有“白狐”留下的纪念品。
白狐显然是被马蹄声惊动而落了单,它蛰伏在草丛里,用一对乌溜滚圆的黑眼珠,受惊吓地、恐惧而害怕地瞪着皓祯,浑身的白毛都竖了起来,一副“备战”的样子。
“是!”阿克丹应着,从猎网中拎出白狐。想想不甘心,抓着狐狸大大的尾巴,他拔出腰间匕首,割下一丛狐毛,对皓祯说:“祖先也有规矩,初猎不能空手!”然后,他把狐狸往草地上一放。
就是在这荒原中,皓祯一眼看到了那只白狐。
白狐在草地上打了个滚,立即一跃而起,浑身一抖,像一阵旋风般地飞奔而去。
那天,王爷带着他和皓祥,以及两百多个骑射手,做一次小规模的狩猎。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两个儿子实习一下狩猎的紧张气氛,和狩猎时的刺激与喜悦。那天的围场有雾,视线不是很清楚。马队奔跑了半天,并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猎物。因而,他们穿过树林,到了林外那空漠的大荒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