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六章 需要白氏集团来担保?!(第3 / 3页)
“为什么说不要贸然行事?这会有什么风险问题吗?”
在我话后,吴律师稍微想了一下,然后继续跟我分析的说道:
“是的,白皓先生,你要知道保释白远海的这件事情中,最严重的风险后果,那就是你可能被控告。”
“而且,要是借贷者眼中违约,并且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并且你如果承担不住债务的话,可能被宣判破产。”
“在德国来说,如债务超逾一万欧元,那么,你很可能被宣判破产。而且,这里还涉及到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这一刻,我咬牙切齿,十分没好气的说着。
说真的,其实我也明白吴律师为什么非要把话说一半,因为这样,会让我心里产生焦急感,同样也会让我对他产生一种依赖感觉。
当然了,最重要的就是,当吴律师解决了我的焦急之后,我就会下意识的觉得,他的能力很强,遇到什么问题,都能帮我解决。
这一切,我都是清楚明白的。
所以,在我话后,吴律师开始这样说了:
“因为你是以白氏集团的名义做的担保,那么,担保人将是你们白氏集团的所有股东,可是,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
“同时,银行也不是,并不是必须要选择,向较最大股权持有人的担保人去追债,作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也就是说,如果白远海这里一旦出了什么问题,那么,你们白氏集团的股东是要负责的,并且承担他身上的债务的。”
“而且,承担债务的人,未必是你,也可能是你们公司旗下的任何一名股东,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虽然,白皓先生您以个人的身份,去保释白远海是不行的,但是,你可以以你们白氏集团的身份,去保释白远海。”
“但是,这要你们公司的股东都同意,出一个担保书,所以,现在我不得不劝你最好不要贸然行事,毕竟,这种巨额担保,并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
吴律师的这番话,我也能够理解,对我来说,也不算是问题。
因为现在,在我们白氏集团内,我是最大的股东,占据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完全就是绝对控股,这都没什么问题的。
只不过,吴律师的话语,还是让我警惕了起来,忍不住眯起双眼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