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2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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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你叫杯香槟!”
“奇怪。”她低语。
“不唱!”她简单地说,“陆超不唱,我也不唱!”
“怎么不是?三年前,也是耶诞舞会上认识的。”
“哦!”灵珊惊愕地望向陆超,原来他也是个歌星?陆超没有看她们,似乎对她们的谈话根本没听到,他的眼睛在舞池中搜索,神态有些寥落。
“三周年?我们已经认识三周年了吗?”
“你在说什么?我一个字也听不见。”邵卓生在她耳边吼。
“哦?”阿裴挑挑眉毛,丝毫也不意外。“在什么地方见过我?”
“认识了三年之久,怎么还不如认识三个月的?可见,人与人之间的认识,仅仅靠时间是不够的,有时,一刹那间的沟通,胜过了数十年的交往。”她自言自语。
“几天之前,在狄斯角。”灵珊说,“你在唱一支歌,一支很好听很好听的歌。”
“奇怪什么?”
“你不知道陆超?”阿裴惊讶地,就好像在问:“你不知道尼克松?”
“香槟!你要不要喝香槟?庆祝我们认识三周年!”
“我不太清楚,”灵珊颇以自己的孤陋寡闻为耻。“我对娱乐圈一向不太熟悉。”
“你说什么?”她听不见。
“他在野火乐队当主唱。”阿裴说,“他也弹吉他,也打鼓,也会电子琴,他是多方面的天才。”
阿裴喷出一口烟来,微微一笑。
“我说奇怪。”
“是的,我在那儿唱了一星期。”
“你说什么?”他弯腰去听她,一面带着她,从人山人海中名副其实地“杀出去”。
“今晚你不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