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学习技巧(第2 / 3页)
而她那一天,也一定会笑得极其迷人。
林未晚管她这种笑容,叫做,笑得春*心*荡*漾。
在他心里,只要织锦吃得开心,他就觉得心底觉得暖暖的。
因此,他可以通过这样的机会,趁每次回去的时候,与小姐见上一小面。
当两人总是因为这些小事而羁绊在一起的时候,甚至到最后织锦与他表白,甚至到最后织锦与他生米煮成了熟饭以后,织锦才告诉他,原来从那时候开始,她就因为那些小事而喜欢上了他。
当然,开这样的店铺,正是因为织锦对他说出这个原因以后,并拿出这些年他给她带回来,剩下的那些瓶瓶罐罐,他才想起,原来这么多年以来,自己已经去过这么多地方,买过这么多小吃。
于是,为了临安城都能吃到来至全国各地的小吃,他元修开始了这个先河,并且还成功了,销售成绩非常好,得到了整个临安城许多喜爱美食,以及热爱零食的人的一致好评。
这对于临安城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吸引人的卖点,这也是临安城首先开启的这类店铺。
销售这类店铺,需要常年累月在外地行走,见过许多世面,与许多商贩打过交道,结实了天下的朋友,以及最重要一点,吃过各个地方有名的小吃。
只有拥有这样的经验,开起这样的店铺,才会有资源吧。
林未晚是佩服元修的,元修她见过好几回,他也挺忙的,人也很冷漠,性格看起来对谁都是淡淡,但是对她却极好与亲近,大概是因为织锦的关系,以及上一次她帮了他,让他得到自己心爱的人的关系。
至于元修为何会开起这样的店铺,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织锦。
至于他开的那家酒楼,菜式也是取自于这些年他在外面走商的时候,吃过的一些其他地区的特色菜。正因为菜式的特殊,这家酒楼也很快在临安城打响了名号。其销售业绩也立刻得到了段老夫人的称赞。
而织锦也因为这,与元修的交往,更是越来越放肆起来。
有时候,直接夜不归宿。
至于去哪里,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不捅破这层纸罢了。
当然,第二天织锦再次出现的时候,细心看的话,一定能在她的脖子上看到各种吻*痕。
很多年前,从很小的时候,织锦就很喜欢吃零食,为了给这个大小姐买全国各地的零食,每次元修与段瑾辰,还有成佑,明杰等人外出走商的时候,这个挑选织锦喜欢吃的零食的重任就肩负在元修的身上。
一开始,这木讷、冷漠的元修,只是傻傻地给大小姐买零食,每次将这东西规规矩矩的交给大小姐以后,就那么冷冷淡淡地走开,从来不知道,那时候,他已经成为某个小姑娘心目中的大英雄。
在那时候,织锦总是觉得,元修是全世界最好的哥哥,比自己的亲哥哥都要好。每去一个地方,都会给自己带好吃的东西,他是真心对自己好的,也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母亲和兄长以外,对自己最好的人。正因为这,那时候,织锦就对元修情根深种了。
其实,第一次给织锦带零食,是应段瑾辰的要求,那时候段瑾辰很忙,就让他去挑选。没想到这一次回去以后,当他将手里的好吃的东西给织锦的时候,看着小小的织锦,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子上,打开食盒,吃下第一颗他给她带的腌制话梅,那眉眼,那小嘴唇,笑得是那样的开心,那样的可爱。
于是,从那以后,不用段瑾辰提醒,他就习惯每去一个地方,就会寻找当地有名的小吃,先试吃一下,若是大小姐喜欢的味道,他就会想尽办法带回去给织锦尝一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