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1 / 1页)
我只是一尾鱼。悲催落寞。囚于一滩死水中央。每次墨来家里之前,她都会哼着歌打扫房间。换好看的裙子。在房间里喷香水,轻盈地自香水雨中穿过。兀自开心地笑。她给我换水。在水中插支新鲜百合。她叫我。沫沫。沫沫。我的沫沫。恍惚地,我听不清她叫的是沫沫还是墨。墨来了。带来一阵狂乱的风。我在水中不安跳跃。他把那只雀跃的鸟儿轻轻拢进怀里。我看到她踮起脚尖拥抱他。他们亲吻。
墨坐在地板上弹吉他。忧伤华美的旋律如云似水。她靠着他的背。她的长发垂散在他的肩臂。她在阳光下轻眯着眼。窗外。白亮亮的日光,碎了满地的金子。若时光一径如斯,或平生可慰。然而,无不谢之春华。终一日,墨渐渐少来。渐渐。绝迹。心若离去,可有万千理由。
除了我,谁可见她纵横的泪水?就算泣血的泪,也唤不回一颗决意远去的心。还是做一尾鱼吧,纵有泪,也淹没水中,踪迹全无。我吐露的泡泡,原是长长叹息。女孩渐渐落拓,神情萧索。偶尔晚归,眼光迷离,有醉酒痕迹。渐渐疏忽我的存在。
清水渐渐浑浊。有沉闷窒息之感。孤独如这池中水,包裹着我。不能动。似浆糊粘稠。扼住命脉。我要挣脱。挣脱。窄小鱼缸顶部,是细瘦的一线天。是解脱。终用尽气力。向上。跃起。冰冷的空气迅速侵袭。皮肤瞬间干枯。生命出现褶皱。缓缓撕裂。撕。裂。死去。若来生为人。定然爱你。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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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题文5:鱼歌唱晚
作者:夏舞蝶衣(QQ:1591285310)
我只是一尾鱼。
一尾被叫做沫沫的最最普通的黑色小金鱼。
夕阳如血染。她蹲在小摊前,千挑万选。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她唇角的笑意轻浅。她叫我小可怜。她对我伸出手。我是群鱼中最瘦小的一个,却灵动乖巧。我没有闪躲。
如此,便是既定的运命。既然难逃与同伴生离的苦楚,便不如随了她去,好过这一池的拥挤待选焦躁。我命由人不由己。
我只是一尾鱼,而已。她带我回家。她的手掌轻托了鱼缸。小心翼翼。她的掌心温热。她的眼睛如同星辰闪亮。她在轻轻唱歌。她带我回家。鱼缸很小。然而足够我轻盈转身、快活摆尾。我看着她。用力地吐出一长串的泡泡。只为博她一笑。她的目光宛如秋水一泓。她伸出手指,轻叩鱼缸边缘。小可怜。她说。沫沫。你就叫沫沫吧。我的沫沫。我的沫沫。我喜欢这个名字。喜欢。
为了表达我的喜欢,我弓起身子用力跳。啪。我的肚腹拍打在水面之上,溅起小小水花。有微微疼痛。而她笑。调皮。她说。我的沫沫。自一旁取过食物来,手指轻拈。我的沫沫。那些自空中掉落的食物带有她手指的芬芳。她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牙齿如同海底最深处的贝壳般洁白闪亮。那一瞬间,仿佛清晨第一缕阳光穿透平静海面洒落我身上。光芒万丈。
她不在家的时候,我每每安静呆在鱼缸一隅。悄悄蛰伏,只为积攒气力在她面前一跃而起,只为换她展颜一笑。而她竟渐渐繁忙。她终于和那个让她心心念念的男孩在一起。他叫墨。她每每在电话里柔声唤他。墨。墨。我屏息倾听。墨。我是沫沫。一尾鱼。墨也来家里。他大概符合任何一个女子对于白马王子的想象。原谅我只能够这样浅显的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