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迷情 2(第1 / 6页)
当黎明的曙光穿透万重山,
第一滴晶莹是为你洒下的。
命理之说,
就这样,转眼间大四,有一天,死党酒后向阿花表白。
阿花说服死党让其回宿舍好好考虑。
辗转反侧一夜后,阿花竟然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以后单独赴宴,不与死党同行了,我不想与你恋爱。”这条短消息发出以后,死党杳无音讯。
任性的阿花就这样错过了一段恋情。
后来,阿花参加酒席,每次必被人灌醉,每次吐得不知道东南西北,才知道北方人喝酒与喝水的概念早已经模糊了。酒桌上朋友们告诉她,她死党曾经每次酒席后都去吊水,吐得一塌糊涂,所以每次酒席过后从来不换阿花回宿舍,让阿花一个人回去。听完后,阿花泪眼婆娑,却不知道该做什么。
第二天,金伟约阿花出来,计划赶不上变化。阿花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答应了。“你为什么喜欢喝酒?”金伟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阿花,冷不丁地问了一句。
“无可奉告。”
“借酒消愁?”
“错,只是喝酒。”后来,她只顾喝酒吃菜,没有说一句话,风卷残云之后,留下一桌散乱酒席。
“赶紧买单,我回家了。”阿花冷冷地扔下最后一句话后,给金伟留下一个冷冷的背影,瞬间消逝于夜色当中。
突有一天,阿花终于收到死党的一封来信,只是一首诗,却让她泪流满面:
一直坚持,
只是为了等待黎明。
在无尽的黑夜里,
眼睛似乎正流淌着如夜般的漆黑。
三句话的约会,两个人的酒席。
回到家中,阿花躺在床上扪心自问,“丫头,你反常了。你竟然和他见了第二次面了!你为什么喜欢喝酒呢?”
大学时候,阿花的死党是一北方男人,其父母身高颇高,本应该长得高大魁梧,但是到他这一代,遗传基因发生突变,个子刚到一米六五。后来,他一死脑筋钻牛角尖,上大学时选择了生物这个专业,发誓说一定要搞明白这个基因为什么会在他这一代发生畸变。
北方人都喜欢喝酒,尤其是北方男人。
尽管以前高中时阿花滴酒不沾。四年里,会出现这样的场合,在他俩同时出现的大型酒席,阿花从来不沾酒,每每都是她死党带酒。即使当他们俩单独吃饭的时候,阿花也不能尝到一点酒的滋味。且每次酒后就让阿花一人独自走回宿舍,美其名曰“独享醉眼朦胧下的校园美景。”久而久之,阿花每每看见他死党代替她喝酒的酣畅淋漓模样,也越发憧憬醉眼里的风景,因此她没有产生感激与开心,反而滋生出嫉妒与羡慕。她也偷偷地学着喝酒了,才发现酒的味道很是奇怪,苦苦的,淡淡的酒精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