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第1 / 3页)
其实她每天都会在石屋里开小灶,那些送来的面糊也都被她偷偷处理了,根本没吃几口。
“跑这么快做什么,整天往外跑也不嫌累。”苏挽用手帕帮他擦干净脑门的汗珠。她也是后来才知道,每次部落人想要打猎,都得翻越危险的石崖进入外围水源地,那里是整个怪石峡谷唯一的绿洲,也是野生动物的群居地。
帕奇难得看见苏挽的好脸色,惊讶地张大小嘴发出一阵傻笑后,又把兔子使劲往苏挽怀里送。
“谁稀罕你们沙漠的破兔子,没几两肉,还一股土腥味,比我自己带的东西差远了。”苏挽故作嫌弃地看了那只耷拉着脑袋的死兔子一眼,末了还是接了过来,轻轻抚摸着手下柔软的毛皮。
她现在住的还是初来那时分配的石屋,部落里每日都会有人轮流给她送水送饭,如果哪天运气好打到大型猎物,还会以上宾的身份享受第一刀嫩肉。
虽然众星捧月的感觉很让人飘飘然,可苏挽在乎的真的不是一块嫩肉,她只想找机会见到族长,申请离开部落。
“苏挽!”
帕奇背着自己的小号弓箭,提着一只肉墩墩的灰兔兴冲冲地朝苏挽跑了过来,“你看我打的兔子!”
说实话,苏挽除了最开始那声怪里怪气的“所玩”,其余一句也没听懂,不过光看动作她也能明白这傻小子是来邀功来了。
在怪石部落暗中考察了数日之后,苏挽终于确信翻遍整个地球也找不出比这个部落更为纯净善良的人种了。
因为言语不通,除了火把老人和他的女儿珍珠,苏挽很少有机会和其他族人说话,大多时候都是通过肢体语言交流,可是部落里的人从不会因为她是外来人而有所防备,每个遇见她的族人脸上都洋溢着真诚的笑容,在吃穿用度方面也是竭尽所能地按照上宾对待。
对于部落人各种让人难以招架的如火热情,苏挽从最开始的受宠若惊到后来的习以为常,其心路历程真可谓是一波三折。
苏挽也不是没有感觉的人,虽然一开始被迫进入部落的过程违背了她的本意,可是族人后来的所作所为已经足以平复她心里的那点小疙瘩。
出于投桃报李的心情,苏挽利用自己的装备帮部落人解决过几次不大不小的麻烦,这些善意的回应,更是让她赢得了部落里一干童子军的热烈拥护,其中一个整日锲而不舍跟在苏挽身后的,就是刚来那天在她手上扎刺的叫做帕奇的男孩。
岩谷的土质不好,再加上沙漠本土植物特别稀少,所以部落里世代都靠种植根茎植物果腹。
苏挽在来到部落的第二天就跟着珍珠见识过那种黑漆漆的作物,长得像被老鼠啃过的萝卜,但是拨开粗糙的硬皮,就能得到水分充足的块状果实,这些果实切碎加工后就变成了苏挽吃了一路的白色糊糊。
没什么味道,却能让人吃饱,至少部落人是很喜欢这种食物的。
可惜苏挽作为一个外来人实在享受不了如此特殊的美味,在她不小心露出难以下咽的表情之后,帕奇傻小子就开始费尽心思为她调剂口味了。
苏挽蹲在地上,看着这个站着也只比自己勉强高一头的傻小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一开始苏挽很不耐烦身后有人跟着,毕竟她不是部落人,和大家搞好关系也不过是为了拐个导游尽早离开。为了让男孩知难而退,她甚至使过小动作让他吃了几次暗亏,谁知道这孩子偏偏越挫越勇,不管受到如何冷遇都只仰着一张傻兮兮的笑脸追着苏挽,搞到最后,弄得苏挽也没脾气了。
听珍珠说,帕奇是族长的小儿子,长大要继承部落的。
一想到日后还要靠眼前这个纯良呆傻的孩子带领部落日益壮大,苏挽不由冲天翻了一个白眼。
这些比熊猫还珍贵的人种如果进入钢铁城市,早晚被人算计的渣子都不剩,也难怪要蜗居在怪石峡谷。
时至正午,苏挽如往常一样百无聊赖地蹲在门口,看着部落女人在远处烹制午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