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谁会弑父弑母(第2 / 3页)
地狱方晓听着,这个他已经知道,很残忍。
地狱陆芸继续解释道:“当这个小孩成长到十三四岁的时候,会跟一个差不多同样的异性叉叉叉,然后生个孩子,把孩子胳膊拧成麻花,挖出一只眼,腿砍十几刀,代替这两人放门口,这两人就会解脱。眼前这个少年看上去已经十六多岁,然而他不愿意让他的孩子代替他,想必心中充满着对父母的厌恶和仇恨。”
相互仇恨的因果里,地狱子女必须赞美父母,必须在学校里演讲“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我们欠下了一辈子都还不清的债”,然后在学校里一起抱头痛哭,回家继续充斥对父母的怨恨。
如此扭曲,必然孕育滔天仇恨。
地狱陆芸知道仇恨的点在哪。
俩人隐匿在黑雾里飘荡光明城,寻找能弑父弑母的少年少女。
地狱方晓请教:“妹子,什么样的子女会弑父弑母呢?”
趁着酒劲去作恶,可以把责任全部推给酒。
当然,地狱陆芸不觉得让别人弑父弑母是罪恶,因为,这里是地狱,父母和子女之间本来就充斥着仇恨。
子女仇恨父母把自己生在地狱,父母仇恨子女没给自己带来美好人生。
地狱陆芸吃完最后一口凉皮,恋恋不舍说道:“嗯,好。”
地狱方晓对地狱陆萧说道:“大哥我先抱你上床休息,我在这房屋四周布好了怨魂,保护着你,你可以放心休息,等我们回来。”
地狱陆芸想了想,说道:“一般是沉默寡言的人,任父母打骂不说话不反驳的人,所有仇恨都埋藏心底,等着爆发。”
不多久,地狱陆芸指着一个家庭,说道:“这家可以。”
地狱方晓操纵黑雾降落,两人现身这家门口。
门口,一个十六岁年纪少年额头碰地,什么话都不说,其胳膊被拧成麻花,腰部以下被砍了成千上万刀,血肉模糊。
地狱陆芸给地狱方晓解释为什么选这个:“一般我们地狱家庭,在小孩两三岁的时候,父母会挑一个不喜欢的,从小只教说‘可怜可怜我吧’,不教别的话,然后胳膊拧成麻花状,腿竖砍十几刀,眼挖出来一只,最后放门口展示可怜。”
地狱陆萧说道:“好,你们路上小心点,城里地狱鬼卒很多。”
“嗯。”
地狱方晓把地狱陆萧抱床上,给盖好被褥,带着地狱陆芸离开了客栈。
地狱光明城,父母和子女之间充满了仇恨,在子女看来,这里是地狱,做父母的为什么明知这是地狱还要把孩子生到这世界。
在父母看来,我给了你生命,给了你吃喝穿,你却质疑我,这世界哪有这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