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往事(第2 / 3页)
她也说不清楚事情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化,像掩盖在松苗下的小小火星,暗中流窜,等到发现它时,才发现那一堆松苗,都已经被熏黑。
憨厚老实的父亲一事无成,染上酒瘾麻痹自己,某次醉酒后失手把自己的原配推倒在桌角上,那天起,曹清清再也没有了母亲。她父亲倒是越娶越多。
精明能干的二伯变成重色欲的奸佞小人。这梁州城大大小小明里暗里的红牌楼里,没有他不认识的姑娘。
而那位有功名的大伯,也不知道在背地里和什么人,干些什么勾当。
曹清清猛一发现时,曹树忠正在和人商量把她送进宫伺候那个比她爹年纪还要大的老皇帝。她只觉得好笑,大伯劝她答应,二伯劝她答应,就连她那个父亲,也被继母说动,厚着脸皮来劝她了!
也罢,她一直崇尚个人高尚的品格,怎么到了这里,反而从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曹清清到底大王不二十多岁,又在曹家周旋这么多年,也算是一条老狐狸,自然知道王不二在想些什么。
她当然不是一开始就对曹家充满恶意。在她刚开始记事之时,也曾为自己拥有这个姓氏而感到骄傲。
那时他们一家还住在乡下过着清贫的日子。
那时候父亲还只是一个老实得有些憨厚的农人,二伯在外面做生意,也不过是一个还算有些头脑的小商贩。生活虽然清苦但是却充满希望。
这也是她为何草草选了个人就成亲的缘故。
多是被逼无奈。
曹清清也很难说得清楚,为何面对王不二,自己会如此有倾诉的欲望,说着说着,她只把这些东西当个笑话讲给王不二听。
直到那年突然有一架华贵的马车停在他家的茅草屋外。
那是曹清清这辈子第一次见到马车。二伯说,他死去的那个大伯,生了个好儿子,考上功名,要把娘接过去享福,顺便也将他们一家人带过去。
那天曹清清真的有了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坐马车,第一次见到好繁华的街市,第一次吃到那么多带肉味的菜。还有,把她的姓,从姓孙,改姓了曹,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二伯给出的理由很简单,祖母带着二伯改嫁到孙家后,曹家除了大伯留下来一个血脉,就再也没有香火了。他们都改姓曹,好叫他拿考起功名的堂兄,也有些家族的底气。
曹家确实该有底气。曹清清从小到大,就因为她二伯这句家族的底气,小时候读书昼夜不辍,稍微大点四处结交人脉,操持家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