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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形象(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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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青大是头痛:“赶紧去做饭!”林风抱头鼠窜。

胡绛雪走过来道:“你真的要和那个宁竹涛交手?”

李念青笑了笑:“怎么?对我没信心?”

胡绛雪连忙摇头,开玩笑,虽然没见过他出手,可当初能活捉了武元亮回来给自己疗伤,又指点过两人,让他们达到想不到的境界。这样的能力,又怎么会让她没信心?

“我只是觉得……”胡绛雪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说:“如果可以,还是给他一个痛快吧!”

李念青一下意识到自己的鲁莽了,实在是前世没这印象,山里人又没这习俗,根本就没往那方面想过,连忙翻了个白眼:“浪漫你个头!这是储物指环!用来放东西的,比那背包好用一万倍!”

?胡绛雪松了口气,同时又有点小失落,却还是满心欢喜的接过了指环:“这个怎么用?”

李念青道:“滴一滴血上去就能认主了,然后戴在手上,你觉得怎么方便就怎么戴。”没好气的一瞪林风:“你的良心,大大的坏了,所以没你的!”

林风马上变脸:“大哥明鉴,小的冤枉!”一副鸣冤告状的模样,被李念青一个指环扔过去,马上闭了嘴,欢天喜地的拿起短剑就往手上割。一刀下去,鲜血淋漓触目惊心,林风却浑然不沉,喜孜孜的把一枚指环在自己的血里泡了又泡,待感觉到有些不对劲抬头看到李念青那促侠的目光时,嘿嘿一笑,又忙着包扎伤口去了。

胡绛雪抿嘴一笑,头上拔下李念青送的蛇牙发簪,轻轻一刺,滴血认主。

李念青一愣,原来自己在她心目中,居然是个以折磨人到生不如死为乐趣的变态!这个误会也太大了吧?可是仔细一想,胡绛雪有这想法似乎也无可厚非。毕竟从一接触到现在,自己的确一直是这么表现的。而且最要紧的是,自己似乎真的很喜欢这种事呢。

看来,自己虽然融合了萧遥的记忆,却也在很多地方,受了他的影响,尤其是在对待敌人的手段这方面,似乎越是血腥的手段,就越能让自己兴奋呢。这个现象可有点不太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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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哦!林风很夸张的喊出了声,这么大的空间,都快赶上集装箱了,以后还怕什么行囊太重给养不足?嘿嘿的笑个没完,活像个捡到宝的二傻子,不停的把自己行囊里的东西入里装装取取,玩的不亦乐乎。

胡绛雪也试了试,感觉到果然神奇,向李念青投个感激的眼神,轻轻将指环套上了无名指,又见李念青似乎在笑自己,连忙转身离去:“我去看看阿姨!”

“李哥!”林风很兴奋:“这东西太神奇了,李哥你能不能把上回弄的那种传间灵符也做几个呀?现在市面上那种手机,个头又大,又不好用,还死贵死贵的。”

李念青笑道:“嗯,这几天我就想想怎么做才好!那种灵符需要有灵气补充才行,如果想在没有灵气的环境里用,就得用另外的一种符文,而且也需要更复杂的材料,不过我现在已经有了初步设想,应该很快就能做出来的。”

林风大喜:“太好了!去年在那个拍卖会上,被个狗屁美国佬笑话,说我们中国的电话个头大适合防身,真他*狗眼看人低!等李哥你做个好用的来,看我不拿去砸他脸上!对了,最好还能看到人,就像星球大战里欧比王那样的,就在手腕上一按,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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