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民国落魄千金(三)(第4 /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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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家里的一份子,雪凝怎么就不能做些贡献?
全都是亏空啊!
全都要钱!
加起来,足足有五千多块大洋。
哦,对了,还有被抵押的雪庐,如果到期还不上,那房子就要被银行收走。
雪庐的事儿,确实是对不住女儿。
她眼底闪过惊愕,迟疑,难堪等等情绪。
她仿佛在惊诧:女儿是怎么知道的?
雪庐确实被她帮着丈夫抵押出去,换回了三千块大洋。
那时,丈夫说过,这些钱是用来支付某位非常有潜力的作家的稿费。
只要书印好了,就能大卖。
可,都是一家人,就该彼此帮助啊。
傅兴邦养了她们母女十几年,还让女儿读了高中,如今更是考上了大学。
若是没有傅兴邦,她们母女早就被这世道、被歹人吃得骨头渣滓都不剩。
雪庐,估计也保不住。
傅兴邦急需用钱,是为了做生意,究其根本也是为了这个家。
卖了钱,就能把雪庐解押,还能让傅家的出版社在业内闯出名号。
……一切计划都好好的,但谁能想到,傅兴邦遇到了骗子。
那个骗子,不但骗了傅兴邦,还骗了作家。
骗子把钱都卷走了,却留给了傅兴邦一大堆的债务。
直到这个时候,傅兴邦才知道,作家的稿费没有支付,印刷厂的费用没有结清,就连出版社的工资,也被那个骗子合伙人挪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