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职田法(第2 / 4页)
这项制度看起来是挺好的,朝堂只要给每一层官府注入了一笔本金,日后就可以通过官府自行运行来获得利息,维持各级官府的运行。
这样不需要朝堂供养各级官府,也没有增加地方上的税收,堪称是两难自解的妙招。
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个样子的。
地方官府本身就是当地的治理者,拥有极大的权力,而在南北朝时代的商业活动根本没有达到后世宋明那么发达,像是关西这种地方甚至连钱都不怎么用,基本上都是以物易物的庄园经济。
你连商业都没有,放贷给谁啊?
他下地收割,其实更多的是象征意义。
干了一会儿,苏泽就汗流浃背了,他将镰刀交给这块土地真正的耕种者,又交代说道:
“先不要铲除豆根,留着这些根可以肥田。”
这块田在永乐城近郊,是夏州官府的职田。
职田,就是属于官府的公田。
所以“公廨钱”就和宋代的“青苗钱”一样,变成了一种官府强行摊派的敛财手段。
反正每年要钱维持官府运行,所以官府就强制发放高利贷,要求治下的百姓贷款,管你是不是拿钱做生意,反正到期以后要连本带息还回来。
所以州令史又被民间称之为“捉钱令史”,这是一个职位低微却让人胆寒的官吏,因为捉钱令史是真的能让人破产的。
所以苏绰向苏泽上书,言“公廨钱”制度,“收利数多,破产者众,在于平民,已为重赋。”
管理这块职田的是夏州刺史府,而苏泽也是名义上的夏州军政一把手,这块职田也算是他的田。
州府县的衙门需要发吏员俸禄,办公也需要经费,文明太后虽然开始给官员发俸禄,但是这些官府运行经费是不给的。
那么官府需要运行,自然也是要钱和粮食的,孝文帝在改革的时候,给予地方官府一项权力——放“公廨本钱”。
所谓的公廨本钱,是将官府常用公款投入商业或贷放市肆取利,用这笔利息来作为官府运行的经费。
在州一级的刺史府,由州令史来负责运行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