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7 章 第二章(第1 / 4页)
“好吧,你本就不该让一个刚刚用开刃剑的年轻人去打听消息,即使他再怎么纠缠你,你都不该答应。这个年纪的孩子连啤酒和葡萄酒都分不清,又怎么能从那些喝饱了啤酒与葡萄酒的醉汉口/中,分辨出大话和实话?他能把你的盔甲擦得这么光亮,就已经很不容易啦。”莫顿用一种慵懒而百无聊赖的口吻说道。
“那你觉得这些故事里有多少实话?”
若是沿着河间大道一路行去也自然可以到达河湾镇,但若是沿着大道行路,便要经过谷地、农庄、市镇、城堡等不少区域,这意味着安全,但同时也意味着缓慢。通往河湾镇的最短路线是穿过迷雾森林西侧那条废弃近十年的老林路,这条路线可以节约一天半的时间。据说老林路本是一些不信邪的行商硬生生用马蹄与性命开辟出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逃避大道上诸多贵/族领主们的税收关卡,谁知徘徊于此地的亡灵与妖魔竟是凶猛犹胜苛/政……于是这条路便逐渐被废弃了。
当然,迷雾森林的名头再大,却也吓不倒这支队伍。在这个队伍中,角斗/士无一弱者,至于那些土著……法尔卡斯爵士是大贵/族之/子,其勇武在全境都颇为出名,武艺相当于一名首领级土著人物,他的骑士头衔乃是册封自教/会。其余两名骑士虽然出身寒微,却是凭借战功跻身于贵/族之列,实力自然不容小觑。这三名爵士一共带了八个侍从,其中五人都有精英级别的战力。那两名驱魔人中,法尔卡斯爵士的弟/弟莫顿与他的哥/哥应当是不相上下的,另外一人则至少有顶级精英的实力。像这样的一支队伍,虽然不能说打遍全境无敌手,但打遍迷雾森林,想来还是绰绰有余的。
或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队伍的整体气氛相当活跃。法尔卡斯爵士的侍从哈文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有快乐的面容、明亮的褐色/眼睛、停不下的嘴,以及贵/族的血统。哈文是法尔卡斯爵士的侄/子,他今年才14岁,却已经比李/明夜还要高了,腰间还插着一把通常由成年男人使用的长剑。一开始的时候,哈文喋喋不休地向眼前这群陌生平民吹嘘自己的血统,接着又吹嘘自己的力气,在被法尔卡斯爵士制止了以后,他便开始兴致勃勃地讲述迷雾森林的恐怖传说——这些传说还是他刚刚在金桃旅馆中打听到的,他在讲述时不乏添油加醋。少年似乎想要吓唬这些陌生人,但毫无疑问,角斗/士们的表现让他有点失望。
驱魔人莫顿听到此处,不由噗嗤一笑:“得了,长剑小子,你的故事吓唬不了这些佣兵,只能吓唬吓唬那些还在吃奶的小女孩。”
——在自我介绍环节,角斗/士们无疑都将自己介绍为如佣兵、游侠这一类流动性极高、数量又极多的角色,也就只有这样的身份才能将他们老到的经验、强悍的实力与对现状的茫然之间所存在的矛盾给掩盖起来。最关键的是,在这个时代,佣兵这种角色就如同现代的社/会混混,除了那些满脑子歌谣故事的少男少/女,没有谁会关心一个佣兵的来历与故事。
宇宙4第二章
夜晚的河间大道十分安静。宽敞的大路是由泥土铺陈的,交错繁复的车辙、蹄印与足迹还带着白日里的勃勃喧嚣,但此时正是银月当空的时候,淡淡银辉洒落一地,如一层冰寒的霜冻——或许那真的是冰霜,这个时节的夜晚漫长而又寒冷。
道旁是农田,远处依稀有一两间低矮的屋舍,只是掩在夜色里,令人看不分明。一片不祥的静谧中,偶尔有夜枭凄长的哭嚎,与说不清是什么动物——又或者根本不是动物——的号叫,狠狠地威慑着敢于在夜晚行路的旅人。
夜幕到来的时候,穿着黑袍子的治安队会派出人巡逻,但这并未给民众带来太多安全感。诚然,那些黑袍子的每次巡逻都包含了至少十五六号人、三四只大个儿猎狗加十五六匹马,但他们的巡逻间隔时间太长不说,又只肯巡视大道,能对付对付盗匪就已经很了不起——这还得他们恰好赶上。据说前段时间就有一支巡逻队没有按时回归,有人去找他们时,却在道旁发现了血迹。血迹在迷雾森林的边缘消失了,寻找他们的人一抬头,却发现树枝上挂着十几个被剥了皮的人,血糊糊的身/体上还披着他们的黑袍子。
这件事引起了民众极大的恐/慌,人们在见面时不得不捏一捏对方的手或者脸,以确认那属于人类的皮囊下,究竟是不是一个阴森可怖的嗜血妖魔。这个传言把附近不少人都吓得夜不能寐,但这不过是迷雾森林的诸多恐怖怪谈中最新鲜的一桩罢了。
实际上也确实如此,法尔卡斯爵士一行人皆是对他们前往河湾镇的意图漠不关心,只当他们打算用“同行”的方式获得一个免/费又省事的通行令。值得一提的是,这正是流浪佣兵逃避各色关卡的常用手段之一,另一个更常用的手段就是在进城的时候向守卫塞钱。
哈文不高兴地瘪瘪嘴,没有接话。他很不喜欢“长剑小子”这个讽刺性的绰号,但不幸的是,这种绰号总是比其他任何称呼更容易被其他人所接受,于是自从尖刻的驱魔人第一次喊他“长剑小子”以后,几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遗忘了他的名字。他讨厌莫顿,却又不想与对方争吵,于是每当莫顿开口之后,他就不再说话,用沉默表达自己的厌恶。
“哈文。”唯一记得这个名字的法尔卡斯爵士无奈地叹了口气。他摇了摇头,冲莫顿说道:“瞧瞧你干的好事。我们对迷雾森林几乎一无所知,现在唯一知道它的人又不愿意开口了。”
“你本就不该让一个连毛都没长齐的……”
“莫顿!”
迷雾森林的怪谈起源于一场两百年/前的诸侯战争,在那场战争中,此地原本的领主“恐怖瓦尔加”以及其残部被纳吉家族的军/队逼/迫到了森林里,无论如何也不肯出来,纳吉大军便举火烧林,大火烧了三天三夜,整个庞大的森林只余下苍白的灰烬。随着时间的流逝,树木的嫩芽顶/破泥土,森林再度变得葱葱郁郁,只不过此处的迷雾却再也无法散去了。据传言,那些灰蒙蒙的雾气正是瓦尔加们的骨灰,他们的亡灵就在其中游荡,不分昼夜地杀/戮路过的活人。当一个活人在迷雾森林中死去,森林里就会多一棵树,只要数清楚树木的数量,就会知道林子里有多少窥视阳间的死人。
——“是么。”李/明夜笑了笑,她转头对其他角斗/士说道:“我喜欢这个说法,它听起来挺环保的。”
——此时的命运团队三人以及另外四个角斗/士正与法尔卡斯爵士他们同行。爵士一行人中,包含了其余两名骑士以及他们的侍从、两名被驱魔人组/织登记在册的驱魔人(其中一人同时也隶属于教/会),以及一名修士。根据法尔卡斯爵士所说,他们是受了教/会委托,护送加兰修士去长峡传教的,之所以如此赶时间,是因为长峡之王卢西安虽然在教/会的压力下极不情愿地同意他们在长峡传教,却又非常苛刻地限定了通行令的时限,若是不能及时抵达长峡边境,便会被边境领主直接赶回去。
在此顺便提一句,本宇宙中的普通人/民群众无故是不得离乡的,即便想要前往相邻的村落,也需要领主所签发的通行令,只不过这一项规定执行得并不太严格。一来么,本宇宙中识字的人比较少,伪/造通行令并不是多难的事;二来,本宇宙中又有似驱魔人组/织、教/会这种持有全境通行令的组/织在全国上下穿/插,高度发达的佣兵行业中也全都是流动人口,所以大部分时候,这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基本是属于民不举官不究这一档次的。然而长峡地域乃是卢西恩的独/立王国,加兰修士一行人又是直接被一国之君针对,是以才如此憋屈。
在紧迫的时限下,加兰修士一行人不得不尽可能地轻装简行,幸而河湾镇不仅就在卢西安领地的边缘,更是有地方教/会,是以一切东西都可以在河湾镇得到补给,但他们还是低估了行路的艰难。在来路上,他们不幸遭遇了一伙长毛人(听描述似乎是长了满身毛的巨怪),队伍死二伤三,这使得他们必须停下休整。待重新启程时,为了及时抵达长峡,他们不得不昼夜兼程,并尽可能地寻找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