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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打劫是个需要脑子的活(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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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交换基本是平等的。

林丹汗不是不想要铁甲,可是,再多的重骑兵,他真养不起。

实际上,发给士兵的奖赏,均赏有四万一千只羊就够了,斩获和功臣的赏赐,最多再加两万只,剩下的大头都是两个发战争财的大抢劫犯郎奇和林丹汗的。

林丹汗嫁妹,已经变成了穷光蛋,这一下子又回血了,还回了好几倍,真开心。

衮楚克:那都是我的,我的,祖辈攒了好几百年了……

蒙古的规矩就是这样,谁抢到就是谁的,衮楚克也得认这个规矩。

林丹汗头一次发现,就是打劫这个简单的活,有脑子和没脑子收获差距居然也是巨大的。

郎奇也在感叹,蒙古兵经过四百多年的训练,已经成了世界上最优秀的打劫团伙。

纪律性、服从性、执行力,都远超排第二的哥萨克。

蒙古这边有完善的分赃机制,真正做到了缴获归公,战后按地位和战功分配。

小东西揣怀里留作纪念没问题,大件值钱物品没有私藏的。

“大汗,奈曼人跟兀良哈人有点误会,都在我麾下恐怕要闹矛盾。

我建议重建新奈曼部,我上次接应回来的一千六百户很听话,把他们并入新奈曼部。

我拿新奈曼部的四千六百户,跟大汗你换皇叔歹青献给你的四千户附庸,你看怎么样?”

新奈曼部四千六百户,只有三千九百千丁,那七百阵亡了,要恢复还得好几年,等小孩子长起来。

没男孩子的,可能就要销户绝嗣了。

有这样的蒙古兵手下,郎奇的谋算才能被执行到位。

蒙古兵真好用啊,就是装备太差了。

人家欧洲一百多万部队大部分都装备火枪了,强军基本接近一半是火枪部队,重骑兵一律拿燧发手枪,这边自己还得拿枪骑兵当宝。

郎舅两个研究了一会。要是按出兵数量,林丹汗要拿四分之三。不过斩获都是兀良哈部落的,援军就要少拿。

最后两人一家一半,铁甲归郎奇,绸缎归林丹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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