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三章 因由(第1 / 2页)
三个“牵绣球”的无赖,平日里尽干些“生孩子没屁眼儿的事儿”,都是能将良心夹在嘎吱窝里的货色,拐带涉世未深的六格格自是手到擒来。其中一个有点儿拳脚功夫的做了“风头”,留在路口,免得同道中人前来抢局儿;另一个长得歪瓜裂枣般的,装作痞子,哼着小曲儿,上前调戏。六格格毕竟是姑娘家,遇到了此种事,只能连跑带喊,高呼救命;恰在此时,一个颇有些浓眉大眼的人便装出一副英雄气概粉墨登场了,他先是三拳两脚间打跑了寻事儿的痞子,将六格格救下,便趁着姑娘对他稍有好感,赶紧套辞儿,摸底儿。
若说他们好不容易凑了这个局子,如此火急火燎地问,就不怕露了馅儿么?答案是,不问也露馅儿。此等人,天生的恶人恶相,即便想装好人也装不像,须趁姑娘家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赶紧摸清底细,否则待人家回过味儿来,再想卖好儿,便不管用了。六格格自小长在深闺之中,虽然聪慧,却没有涉世的经验,方才已被吓得芳心乱跳,这会儿见遇着了“好人”,便迫不及待地将底细和盘托出了。
没等她将话说完,这个“牵绣球的”直接吓尿了裤子,心里边儿一个劲儿地叫苦,暗道:
“这哪是外财呀,这整个一刺猬,我说这几天眼皮怎么老跳呢,敢情原因在这儿呢。就这么个主儿,谁敢买呀,就是碰一下脑袋都得搬家。”
要说难道白七爷是专程来追赶麻三儿的?实则非也。他二人虽是主仆关系,但毕竟有师徒之谊,七爷若真想为他求情,王爷未必不给面子,终不至于撒下人马满世界去找;麻三儿连夜逃离了王府,七爷虽觉可惜,却也无可奈何,然而他今天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原来却是为了搭救六格格而来的。
咱们在上回书里说过,六格格被麻三儿救出火海之时,几乎赤身裸体,且被麻三儿看了个满眼,如此一来在那个封闭守旧的大清时代可算是天大的丑事了。又因她平时最好使大小姐脾气,府中上下几乎让她得罪遍了,如今她出了丑,大家伙儿岂能饶她,于是乎,一传十,十传百,越传便越邪乎了。皆一口同声说,她平日里不守三纲五常,尽与苏拉私通,干尽了伤风败俗的事儿,还说这就是打老王爷的脸,要不他老人家的脸怎么会越来越圆了呢?
若论起老王爷的身份来,本也是个通天彻地的人物,怎会把郝三青纵火这样的小事儿放在心上呢,只是想着能将这个毛贼押送到衙门治罪,也就罢了。却不料家中出了这样的丑事,真把他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他有心将麻三儿捉了,就地正法,压一压大家的口舌;不料麻三儿倒是机灵,连夜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弄得他一时之间真有些骑虎难下。于是他不顾家人的劝阻,直接叫人将六格格关了起来,并放出狠话说,要将她远嫁到西藏去,永世不许回城。
那六格格本是金枝玉叶,如何受过这等委屈,她年纪小,心量又窄,一时之间想不开,就上吊自尽了。不料她上吊用的带子乃是江南的锦缎,不比普通百姓的粗布物事,刚刚吊上就断了,倒被狠狠摔了个屁股蹲儿。守在门外的老妈子们,一听屋中的声音不对,便破门而入,将她看管起来,并飞报王爷。
经她如此一闹,老王爷更是进退两难,不得已便命令一众仆妇、丫鬟将她锁入后院儿,并轮流看管,直至出嫁为止。然而,六格格毕竟是老王爷的心头肉,又不是什么钦定的囚犯,何人敢照实看管?无非是几个老妈子,定时来观看有没有事情发生罢了,与平常也没甚分别。因为她们心中清楚,哪天老王爷的气消了,便是一天云彩满散,如若现在看的紧了,将来自己的脑袋可就保不住了。
然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六格格自小便是被宠坏了的,乃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岂肯任由别人来摆布呢?于是三天之后,她便趁着夜黑风高,只手掰断了窗棂,逃出了王府。可是自打她一离开家方才明白,那书中所写的江湖事儿全是假的,只有钱是真的。她当了随身佩戴的金银首饰,只得了些许散碎银子,只够维持个月的开销。她一贯身居闺中,并没有手艺傍身,此时又不敢去投亲靠友,只能象只没头的苍蝇,到处乱撞。
起初她虽然离了王府,却毕竟没离开奉天的地界儿,又穿着一身绸缎,即便有人见了,也不敢随意招惹她,都道这是哪家的阔小姐,闲极无聊,微服出游来了。然而当她误打误撞间出了奉天府的地界儿,立刻便被坏人盯上了,他们乃是干贩人行当的,当时有个别称,叫做“牵绣球的”。
这“牵绣球的”,乃泛指清末关外一带专门儿拐带妇女的人肉贩子,那些购买妇女的买主,便是外地的各类院子,如果能有极少数被戏园相中,买了去,成了角,便属幸运的了。老时年间,东北的院子暗指做皮肉生意的场合,关外乃文化落后之地,并没有京津一带的青楼,更没有江浙一带风花雪月的楚馆与小班儿,若是只想用一个词就能把它说清楚,那就只有“肮脏”二字了。
在清末的东北,妇女只要被骗进院子,便如同掉进了火坑,客人可以像挑牲畜一样,随意的挑选姑娘,甚至有时候,就连院子里的老干娘,其实就是老鸨,都得亲自上阵,去伺候客人。要说这三个“牵绣球的”盯上六格格可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他们始终也没敢动手,直至离官府的管辖区域越来越远了,他们才逐渐摸清了六格格的底细,原来就是一从家中逃出来的“处儿”罢了,真个是“肥鱼冲上了沙滩,白捡呐”。
旧社会,那些从家中逃出来的女孩儿,十有八九是为了逃婚。因为家长、族长包办婚姻,甭管你愿意不愿意,便是死人,收了人家的彩礼,也得嫁喽。所以但凡有主见的姑娘,没一个愿意受父母约束的。然而九个逃婚出来的姑娘,又有八个刚刚出了门儿,便让人贩子拐了,稀里糊涂地被卖到了穷乡僻壤间,成了别人的媳妇,到那时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语。如若直接被卖进了院子,在皮鞭威胁下接客,又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得认了命,苟活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