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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陈世昌(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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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

“华文想和老爷子如此畅快之人干上几杯,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而且华文此人有个癖好,就只会喝高粱酒,别的酒一沾惹上,就会浑身不自在。”

“哈哈哈哈”陈世昌畅快的笑道:“想不到小伙子竟然与我一般,我也是只会喝高粱酒,其他的酒一进肚子,就会闹腾得几天不舒服,最后还麻烦,你我果然有缘。”

刘华文也跟着大笑,心里却在暗自嘀咕,陈世昌前世的时候就只会喝高粱酒,其他的滴酒不沾,有个很大的原因是从小的时候陈世昌的出生,他是在酒窖里面成长的,从小就和高粱酒池泡在一起,所以其他味道他不仅闻不习惯,而且还会出现水肿。

刘华文重生,拥有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他了解每个人的性格,每个人的个性,与每个人的喜好。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流,许多人都喜好与自己有缘的人过多接触,何为有缘?其实莫不过就是性格相符,爱好相近。

陈世昌一只手搭在刘华文的肩膀上,道:“年轻人,不错。”

刘华文故作不懂的一脸茫然看着陈世昌。陈世昌此人有个最大的缺点,他不喜欢比他聪明的人,因为他怕有一天聪明的人他驾驭不住,所以他极为讨厌。唯一有个例外的,就是杜月笙,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陈世昌太喜欢杜月笙了,所以才会导致他认杜月笙为干儿子的事情。

陈世昌这人你说聪明吧,他的确也有些头脑,但你要说他有多聪明,这倒不至于,毕竟他当年是靠拳头挣来的名气,和张啸林以后十分相似,基本上都是依靠着拳头培养自己的势力。

刘华文的装博得了陈世昌的好感,瞬间陈世昌对他印象加深,他问旁边的马城邑道:“城邑啊,这个小伙子是谁啊,和你是什么关系,为人不错,处事得体,是个苗子。”

马城邑回应道:“他是我在替鸿源送水果的时候认识的,此人是鸿源水果铺的学徒,年龄虽小,但机灵过人,的确是一根好苗子。”

刘华文跟随者陈世昌坐上汽车,好奇的观察着车内的一切,装作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对好多东西都充满了好奇。这点很合陈世昌的胃口,陈世昌这个人就喜好炫耀自己,刘华文的表现让他心里有一种满足感,满足把强者一步步带入更强地步的满足感。

“华文,以后你叫我陈老爷子就成,我很欣赏你,你如果觉得我陈老爷子还不错,以后就跟着我吧?没有风吹雨淋,起码也能混口饭吃。”

刘华文当然不满足,要我当你陈世昌的小弟,这并不是我所想。

陈世昌,只不过是刘华文心中的一块跳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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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昌见马城邑都如此说了,他就更加高兴了。陈世昌这个人有一个非常不好的嗜好,也是青帮人最后挤兑他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凡是以后必成大器的,陈世昌都会在他们年轻的时候就去认亲,例如杜月笙,就是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在杜月笙红火了之后,陈世昌在青帮的地位也跟随如日中天,平步青云。

“小伙子,有没有兴趣去我家里坐坐?”陈世昌笑着问道,一脸诚心。

“恐怕不行。”刘华文故意为难道:“我答应了爹娘今天晚上要回家的,要是去老爷子你那里耽搁久了,我怕家里的爹娘担心,所以老爷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陈世昌笑道:“这好办!你告诉我你家的住址,等下我就派人去给你爹娘捎个口信,告诉他们你去我那里做客,如何?”

“如此甚好!那华文就先提前谢谢老爷子了,不过老爷子,华文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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