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议和(第2 / 3页)
在效外,病了一天的我去吃草根,那是一种很难吃,得却可以食用的草葯,偷挖过别人的青菜、罗卜,还有地瓜,那可真是美味啊。
从那时候起我便知道我要变强,我必须变强,我对自己进行了超强的特训,人是越来越精瘦,身体也是越来越好。
十三岁那年,我回到了城市,成为了一名混混,那时候我一个人可以打三个十五六岁的混混,所以吃穿也不愁了,后来我被一个黑帮老大看中了。
在一次交易中,我被陷害了,而陷害我的人却是政府的卧底,他们把我推向死亡的深渊,因为那次的毒交易,必须有个人顶罪,所以我是最好的人选择。
可惜,那时候我早就拥有了一种神秘的力量,精神力,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精神力,它让我逃过了一劫,却下让我知道世途的险恶,我上了去j市的火车,那是一辆载煤列车。
“我认栽了!”古乐不知道为什么对他竟有股不忍下手的冲动,非常沮丧,“要是政府派个别的代表来,我一定宰得他哭爹喊娘的,对于你,我只有认栽了,咱自问不是什么好鸟,但也知道民族之魂,您就是华夏的灵魂,既然你都开口了,我也只有认了。”
面对古乐的坦诚,主席愣了一下随即笑道:“我果然没有看错人,你确实是可造之才
“停!后面的就不要说了。”古乐敏感的意识到他想说什么,“咱是小老百姓,经不志折腾,更不喜欢让人当枪使。”
主席一听古乐的话,眼里充满杀气,让古乐冷汗直冒,主席并没有特异功能,更没有修习过武技,而只是凭长期处于上位者,所培养的气势就让古乐心中叫苦连天了。
“你确定?难道为国家办事很让你为难?还是你不以华夏人自居!”语气冷极了,让在场的所有人连气都不敢喘一下。
那一年我14岁,到j市我看过一场混混大火拼,一个混混死在了我的脚下,我拿走了他的身份证,身上可以拿走的东西,从此我改名古乐开始混混生崖,一年我便在道上顶顶有名,两年就成了混混界的金牌打手。
直到江湖游戏开发前,我用混混的双手,挣了上百万的联币,不过全扔在女人身上了,那时候我不需要真情,只要发泄,因为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就会死去,那时我没有朋友,没有熟人,对任何人都保持警惕。
直到去年一次仇杀中,让我厌卷了以往的生活,我便开始了新的人生,我凭自己的努力,凭自己的实力得到了今天的基业,你说!我凭什么为国家效力,我数次在生死存亡中挣扎,哪一次不是国家的政府人员造成的,就是这次军团战党政军不是某些高官和大世族的龌龊行为造成的。”
迸乐激动的站了起来,双手狠狠的砸在桌上,“我是一个孤儿,我的存在不是政府、社会、所有人类赐给我的,我凭的是自己的努力得来的,虽然手段并不光彩,但却说明了,我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自由人,跟国家一点关系也没有,若说有,我只承认我是华夏人。”
迸乐只有硬着头皮往下说:“我不过是小人物,只办小事情,我的理想不大,只要兄弟姐妹们能过得好就行了,至于富国发家之策就是你们这些大人物该去做的事情。”
“哈哈!”主席大喜,赞赏的朝古乐一点头,“勇气可佳,你可是十年来第一个敢直视我的人,我对你很满意,你真的不想为国效力?”
迸乐叹了口气,也松了口气,刚才可真险啊,“我从小就是孤儿,而且十分的弱小,在孤儿院,自己分到的食物让大哥哥,大姐姐抢走了,我饿了一晚也想通了一件事。
为了生存我去抢比我更弱小的弟弟、妹妹的饭,等我强壮些,我再去抢大哥哥、姐姐的饭,后来我被群欧,还被关禁闭。
那天我跑出了孤儿院因为我知道那里已经不适合我了,那年我十二岁!我便知道适者生存的道理,我开始偷东西吃,偷钱,我吃过饭店扔在猪食里的食物,抢过狗食,尽避那些很难吃,但我仍吃下去了。因为我知道:在这个世界我没有亲人,没人会关心我,我若不坚强活下去,那我只有悲惨的死亡,因为吃了发臭、发馊的东西,我发了一次高烧,一天一夜!幸运的是我活了过来,但我却被城管给赶出了当地的城市,理由是我是乞丐全身破烂发臭,有辱市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