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谓,我会发疯(快穿) 第344节(第3 / 4页)
但穷人家的日子注定是很难的,饶是如此节省,支撑到杨秋毕业,家中积蓄也差不多见底了。
杨父的好友张鸿途,似乎早就已经形成了保护祖孙俩的习惯,在三年前,张鸿途就和原身达成默契,为小儿子求娶杨秋。
张家三儿一女,虽然算不上什么大户人家,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张鸿途也早早凭借人脉将小儿子安排进报社当记者,甚至他还承诺,以后可以让小俩口婚后继续和老太太住一起,不必像其他儿媳妇一样留在张家侍奉公婆。
公婆和顺,又是认识十几年的长辈,兄弟妯娌也早就熟识,都不是会为难人的性子,这对于其他姑娘家来说,实在是一门不能再好的亲事。
听到楚玉这样说,杨秋眼睛又红了,志同道合,真是世界上最美好的词语,也再没有比得到家人的支持理解,更让人感到幸福。
一老一少,两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这一刻,她们不再仅仅只是祖孙,也是并肩作战的战友。
楚玉表完态度之后,话锋一转,继续说道:“咱们老的老、小的小,全靠你张伯伯,才能在淞城守住家业,你爹人虽然走了,但全靠他还有这么个好朋友,时时想着我们,那些地痞流氓才不敢来欺负我们。”
杨秋也跟着点头,说道:“张伯伯是个好人,所以我更不能嫁给他儿子。”
杨秋父亲杨乐明当年能来淞城,便是好友张鸿途介绍的工作。
杨秋点点头,接过那本书,翻开之后,找到最喜欢的那篇文章朗读起来:“华夏有四万万同胞……”
楚玉一直佝偻的身子坐得笔直,侧耳细听,听着听着眼睛就红了起来。
“不能让同胞们白白牺牲……活着的人更要铭记生命的可贵……”
杨秋念完这篇文章,眼睛都红了。
楚玉擦拭掉眼角的泪水,说道:“小秋,我这些年,都白活了。”
杨乐明是个颇有决断的人,世人都说故土难离,他却能狠下心来卖掉分到手上的田产房舍,换来了淞城小巷子里的一栋两层小楼。
虽是小楼,但面积并不大,楼下有两间卧室,楼上只是阁楼改建的书房并一个小客厅,原本一家四口住着刚刚好,如今祖孙俩住着,倒显得有些冷清。
即便是这处不大的房产,这些年也曾被不少有心人盯上,张鸿途在大洋行里当掌柜,白道□□都能说得上话,有他的情面在,祖孙俩才磕磕绊绊保下房子。
这些年,祖孙俩过得节省,日常开销全靠老太太给人洗衣服挣的微薄薪水,偶尔遇上独身女人,老太太考察一番后也愿意将阁楼租给她。
杨秋的同学许多都家境富裕,但杨秋从来不和她们比吃比喝,一身校服能穿到洗得发白,也许是精神富足,她也从不因为吃喝不如人感到自卑,始终都坦坦荡荡。
杨秋一愣,她看着穿着一身破旧衣服,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坐在那里一板一眼如同小学生的老太太,身子被昏黄的烛火渡上一层金边,浑身上下看起来都是陈旧的,但偏偏一双眼睛,却明亮得好似天生的星星,看起来都生机勃□□来。
“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命好,又觉得自己命苦。”
“青年守寡,老来丧子,命苦。”
“婆母没刁难、妯娌不针对,我还能有你爹你娘这样的儿子儿媳,还有你这么好的孙女,和其他寡妇比,我又是命好的。”楚玉娓娓道来原身的半辈子。
“我稀里糊涂地过了大半辈子,哪里意识得到,我现在的安稳只是一时的,小秋,你说得对,国家兴亡,是我们每个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