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读《消失的秘玺》(第1 / 1页)
当齐主任拿他的女朋友作要挟时,他的所有的防线就都溃败了。他只知道嘲笑人家史队长,却不想想自己,为情付出的是什么。当我读到周寻去寻找王美丽的那一节时,真觉得鼻子有些酸酸的。不知为什么作者把那首《你好毒》完完整整地写一遍。不知当王菲菲在哭着感谢了国家,感谢了老师,感谢了父母,感谢了林总后,她在心里会如何想着猴三,但作者却说了,所有的这些,跟死去的猴三没关系了。是啊人死后还能有什么呢?猴三,就这样蚁蝼似的人物,也就注定是红尘的一料微尘罢了。
至于史队长、吴飞、林姐之间的感情还真有些微妙。看了史队长,真觉得做人真不易,做到这份上,真是太失败了。苦心经营了这么年的感情,却不如人家几朝几夕的相处。而且竟是把对方欺侮到让人无可容忍的地步。也着实是让人晕。史队长本来心眼就没长直,而且还那样低三下四地为人,怎么不让人恶心呢?最终还不是让罪恶埋葬了自己的生命?
吴飞做了有违吴家子孙的行事,当然应该得到应有的报应,也许是他自己内心的忏悔吧,后来遁入佛门。这一生能得到这么一位红颜女性的爱,也算是他的福分。虽然两人的爱有些悲,有些无奈。但谁能抗得过命呢?林姐,这位面似纤弱的女性,也是多么地痴情啊!
还有那位齐主任。齐主任、戚夫人。多么相似的经历啊!也亏作者能想象得到。这么一个充满仇恨的人,曾经也是多么柔情万千。当然,曾经她有寻秘玺的欲望,但作为一个女性来说,碰到倾心的人,还是想着跟他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但她这种美好的愿望却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所以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会有如此让人想都不敢想的经历,得到如此惨绝的惩罚。
有时想想女人之间的较量还真让人害怕,当年的吕戚之争,那是绝对性的胜利。而时代不同,身处的位置不同,得到的结局当然不一样,那个害惨她的女人,也被她整得很惨。当然齐主任还是有善良的一面,是那样用心地支持周寻发展教育。这是多么利国利民的事业,当她坐在轮椅上,面对孩子时候,她又是多么地平和安详。
周寻的这部小说甚是吸引人。他将整个故事布置得很稳妥,能在历史、文化、文学的基点上,将故事讲得如此传神,真是不一般的水平。而且很佩服作者的文字组织功底,全篇精简得当,故事情节安排妥帖而且语言轻快、明朗、又不失幽默、风趣,就是骂人骂让人觉得这个人就这种水平。
作者应该有一个独具匠心的形塑手法。按常规来说,周寻、与吴小冉应算得上本故事的主角,但两人的水平的确达不到专业的水准,怎么办呢?这就是作者的用心之处了,他让所有的人物,齐罢出场,达到这声未平,那声又起。这样不但使整体的人物显得活灵活现,也给两位主角减少了很大的压力,让人感到,他们也就能做这些事,但却能担负起主角的作用。
说到周寻和吴小冉,倒是一对挺有意思的情侣。当初他们的认识就非常有戏剧性,周寻有些自不量力,本来想英雄救美,但没想到却是,美救英雄。后来,因为共同的地点,他们一路同行,来到这个地方。按常理来说,像周寻这样普通的人物,肯定不会得到这么一位大学生美女的垂怜,但日久生情,在经历生死的考验后,周寻真诚、实靠、善良的品质也就得到验证,让人不得不去爱,而且也成了人心所向。
他没有辜负猴三,没有对不起齐主任,同吴飞是哥们,跟小曹也打得火热,还完成了吴小冉曾经的心愿。而这一切,就是靠着他的真诚获取得。毕竟他太普通了,人家小曹还是北大硕士生呢,而他却一个落魄的高中生。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总是好人有好报吧。
作为吴小冉,就有些复杂,她应该是齐与吴的私生女,从故事情节中看到,她爱自己的爷爷,也爱自己的母亲,但是现实毕竟赋予她使命,因为这个使命有着太强的利益。当感情扯络到利益时,总会成为被打蔫的花朵。当然她与周寻的感情也不会例外。
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不知有没有说到点子上。当然,这部作品也有其不完善的地方。但从作品来看,作者应该是一位心思细密,悟性挺高的作家。如此年轻能写出这样高水准的小说,已属不易,而且他也是一位很勤奋的作家,相信在以后的写作路途中,定会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期待作者有更多优秀的作品。
不知她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把秘玺带走了,但相信她不会有恶意,毕竟她和秘玺都消失了,但却让人相信,她是存在的。所以在结尾的地方,作者有了这样的交代:“有时想想挺残酷,你明明知道她还在这个世上活着,穿衣打扮,四处走动,可就是见不着她,这种生离之痛,更甚于死别。但我想,她会回来的,一定。”这是一种多么断肠的情衷,又是一种多么充满希望的思念。唯一不足之处,就是作者在双方感情转变中,实质的矛盾没有讲得太清楚,所以使两者由热转冷,显得比较牵强些。
当然整个故事的线索还在那个秘玺,故事以寻它展开,又以它消失结束,而其中却是曲迂回折。但很难让人想象的是,那么一块具有权力象征的稀品,竟是一块破烂不堪的石头。于是作者由此推测到,当年曹雪芹曾来到这里,看到这么一个情景后,就对人生产生了怀疑,一直就那样似乎崩溃了,并对自己的稿子进行了销毁。
其实想想真觉得挺有道理,既然黛玉能焚烧自己的诗稿,为什么作者就不能焚烧自己的作品呢?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两者的心态应该是一样的,都曾是自己呕心沥血的作品,最终的结局是,林黛玉死了,曹雪芹也死了。从这一点来说,我一直觉得高鹗的续作应该是符合作品的原着。毕竟十年的作品,不可能是一部有头无尾的作品。
作者还塑造了曹慕雪这个曹雪芹的后裔。暂且不说他是不是曹氏后裔,但他的一些观点,的确很值得肯定,但在于常人来说,他竟成了精神病患者。尤其是当他去找到有名的红学研究者时,那些研究员竟给他找了一名医生,让人看了不仅是心酸,也很有戏剧,以至于后来的曹慕芹不再做什么研究,也开始搞经商惺惺作态。这应该是对现实中以《红楼梦》进行炒作的嘲讽吧。我想如果当时,曹老先生能预料到这样的结局,一定会把前八十回也一起烧掉。只可惜这最后的传人竟也是如此摇摆不定,是啊,在这浮华的世界里,谁能想着去过苦日子呢?相对于享受来说,祖先又能值什么呢?难道这不值得深思?
说了小曹,我就忍不住想说说猴三。对于猴三,倒是蛮佩服他的那种不屈不挠、感情至深的精神。在他的意识里,似乎感情和利益应该是并重,或许感情更高些。所以他要盗墓,要得到大笔的钱,为了这大笔的钱,不惜丢掉自己的生命。而对于感情来说,他不会因为爱,就要约束。明明知道自己的女朋友成名后,自己会有被踢的可能,还要鼓励她英勇向前,而且不遗余力地为她挣钱,把她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还要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