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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说过我不想当兵。我只是…只是不想为了某个达官贵人的愿望而卖命,毫无意义地死在…”
“哈,是啊,就你最聪明,你的是全世界最聪明的人。你以为就你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的?生为平民,你以为自己的选择空间就比奴隶要大得多?老实告诉你,现在我愿意去相信,世上至少有两个贵族不想夺去我的一切。这种事佩里男爵做过,他的几个老婆也做过,如果我不来这当兵,那接下来就轮到他的儿子们做了。”
“你真是这么想的?”
“马修,我提醒你,好好考虑考虑你的衣食住所都是哪来的。行了,我今天心情好,滚远点,我就不揍你。”
“你为啥老是跟我过不去?”马修抬手摸了摸嘴角的伤疤,那道被劳恩拳头撕开的伤口仍在隐隐作痛。
在战败时,最无畏的勇士也是懦夫。
在胜利时,最怯懦的逃兵都是英雄。
——摘自《战争法则》第三章第一段(未删减版本)
一周的时间转瞬即逝。在夜莺的监督下,劳伦斯和亲卫们都学会了骑马,虽然多数人还远远达不到能骑马作战的地步,但这已经是劳伦斯想都不敢想的成就了。
把亲卫和领主的所有亲朋都计算在内,能策马奔腾的人共有十二人。正因人数如此之少,让每个人都学有所成是至关重要的。这些人未来的任务将是骑马在边境巡逻,他们会轻装上阵,只装备刀剑和盾牌。如果他们遇到什么危险的敌人,这些人的任务是撤退并示警,而不是去战斗。
“为啥,你还好意思问我为啥?”劳恩用力捏了捏马修的肩膀,“所有亲卫里你是唯一一个靠歪门邪道混进来的。就算你的演技天衣无缝,你买通的证人们也守口如瓶,以至于能骗过所有人,但我最清楚你是什么人。你这该死的骗子,懦弱的混蛋,我羞于与你为伍。”
“我没骗人!”马修激动地叫了起来,“为什么你们都不相信显而易见的真相?那天晚上我正在和卢克一起巡逻,刚好看到了那几个姑娘被一个狼人逼到墙角,于是我们…”
库伯特和亲卫队的初始成员都是资质不错的骑手,但他们的职业仍是护卫,而非战士。在战场上,兰斯人通常不会让某位贵族的护卫队队员担任轻骑兵的角色。但茶花领的精锐部队供不应求,尤其是在遭遇了一场夜袭后,原本就不算充裕的预备兵员伤亡惨重,更别提后来揪出的内鬼中有不少战技过人的老兵了。也许让部分亲卫担任轻骑兵并不是一个理想的解决方案,但当许多人意识到劳伦斯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领主后,亲卫们便欣然接受了调派,并心存感激。不管新差事有多么熬人,至少身为平民的他们有了自己的马。
“要我说,咱不是贵族,生来就不是骑马的料。”马修一边抱怨着,一边拉着他自己挑选的马站在队伍中间。
“我才不在乎这又是什么折腾人的苦差事。只要能吃饱饭,让我干啥都行。”心情大好的劳恩似乎懒得和马修拌嘴,他一遍遍抚摸着自己的坐骑,乐得合不拢嘴。在这个乡下少年的概念里,平民能骑上一回这么好的马绝对是件光宗耀祖的事,毕竟就连他老家的领主佩里男爵,都只能骑着一匹毛色杂乱的瘦马巡视领地。一想起男爵坐在马背上趾高气昂地对他的人民呼来喝去的景象,劳恩几乎是下意识挺直了腰杆。等战争结束,他一定得骑着这匹昂贵的好马,穿上全套亲卫队甲冑,在手下士兵的簇拥下回趟老家,好好风光风光。
“你们真可怜。”马修这厮愤愤不平的叨叨让劳恩火冒三丈,“大家的说法都一样,骑上马以后恨不得现在就找场仗打。而慷慨赐予我们马匹的公爵大人呢?他声称职责不分轻重,只要勇猛作战,任何人都有机会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可对于死者,他又是怎么说的?说什么我们将投入一场无与伦比的大战,夺回兰斯失落已久的荣耀,还说最勇敢的士兵在死后也能得到荣耀。可你说人都死了还要荣耀干什么?你们就没想过…”
“你丫真不是块当兵的料。”劳恩瞥了瞥不远处正在对库伯特训话的卡琳,面无表情地攥拳,然后放松手指。他可不敢当着卡琳的面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