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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武侠仙侠 >凡人修仙,苟成魔头很合理吧 > 第24章 穷玩兽,富玩虫!

第24章 穷玩兽,富玩虫!(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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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苟对这些并不关心,对魏青萝是否拿身体换灵石也无感,不过既然要炫富,明傍晚倒是可以去瞅瞅。

拍卖,算是一个不错的炫富手段。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李苟相信,自己灭了赵家五口人,那独眼龙夫妇肯定恨自己恨得牙痒痒,绝对不会离开红枫谷坊剩

不过炫富的方式,得好好琢磨琢磨。

正思考的时候,李苟转到了红枫谷的青楼。

门口的花榜上,张贴着一张告示。

从张贴的痕迹来看,已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了。

不过数量上,不像上次那样每种丹药一颗。

上次是因为灵石不多,所以才出此下策。

以聚宝瓶的倍增规则,在不爆满超额的情况下,基数越大,获得同等数量的宝物需要的时间就越少。

这次灵石相当富余,李苟直接使用十块中品灵石,每种都买了八颗。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红枫谷坊市并没有卖灵虫的修士和店铺。

告示上画着一副栩栩如生的女修丹青,丹青下,是一行明文字。

是此女修是个炼气三层未经人事的少女,将在此楼于明傍晚拍卖初夜,起步价九十九块下品灵石。

看到丹青的第一眼,李苟便认出来,此女正是魏青萝。

李苟有些疑惑,这女人不是向来对拿身体换灵石嗤之以鼻么?

看来,其中一定有什么隐秘才对。

打听之后才知道,红枫谷坊市的客人基本都是穷苦散修,将苦苦挣扎挣来的灵石用在修炼上尚且不够,灵虫作为灵石粉碎机,散修哪敢碰灵虫这种玩意儿,都是大家族或者修仙门派的狗大户才玩的起。

所以修士界一直有一句话流传,穷玩兽,富玩虫!

李苟不由苦笑,自己虫兽都玩,算什么?

李苟很快将这个念头抛诸脑后,现在,他打算去炫个富。

不为别的,就为将独眼龙夫妇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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