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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只想搞事业[快穿] 第324节(第3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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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没有恐龙蛋吃。

白玉田只能在采集的同时,品尝那些植物的味道,然后把它们跟恐龙肉配合,尽量做出好吃的食物。

他这做法,倒是让部落里的人,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好。

还有人道:“白,你懂这么多知识,是不是其他部落的祭司?”

白玉田想也不想就道:“我不是祭司!我要是祭司,怎么可能一个人流落在外?不过我来自大部落,我们那个部落的人,会很多知识。”

穿到这个世界之后,他一开始并没有把这支笔放在心上,毕竟这支笔不能吃不能喝的。

但在用半瓶运动饮料换了肉之后,他的生意之魂燃烧起来。

原始人的生活真的很无聊,白玉田用中性笔在自己手上画了个图案,给人看过之后,就有很多人找他,让他在自己身上画图。

只要那些人愿意给他肉,他来者不拒。

现在,部落里很多人的脸上身上,都用中性笔画了图案,而这些人,会按照身上的图的面积,给白玉田不同分量的肉。

“原来是这样。”这些人点了点头,算是知道原因了。

白玉田在部落里越混越好的时候,顾钧天发现了天狼部落的踪迹。

他从猿猴部落那里,得到天狼部落的信息之后,就一直在寻找天狼部落。

不过他们部落的狩猎范围并不大,所以之前,他并没有见到过天狼部落的人。

这几天他修炼有成,实力增强了不少,在帮着狩猎队捕捉到足够的猎物之后,运用灵力往某个方向狂奔,这才进入天狼部落的狩猎范围,并遇上天狼部落的人。

白玉田会参加采集活动,多少能分到一点肉,再加上部落里的人给他的肉,他每天都能吃饱喝足,他的生活在部落里,算好的了。

就是肉有点难吃,还嚼不动。

这么想着,白玉田看向祭司的房子。

他的老乡天天给祭司做好吃的,还用恐龙蛋做煎蛋给祭司吃,那味道,闻着就香。

他也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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