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章 证据**同谋作案(第3 / 3页)
负责人甄木友继续说:“你提供的这些证据,只能证明柳絮飞扬没有参与共同作案,并不能证明翱翔雄鹰没有杀人。”
柳絮飞扬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明明把翱翔雄鹰送上汽车,而后才离开的,即提出:“现场咋会现他的指纹,是不是弄错了。”
负责人甄木友立即说出自己的推理判断:“是你弄错了,被爱情迷住了眼睛,你去过他家吗?他有妻子你知道吗?”
柳絮飞扬心想,自己没去过,也不清楚家里情况,更不知道有没有妻子,我们是第一次见面约会,一见钟情,难分难舍。
“可知,这些都是假相,是他在欺骗你。当你这边刚刚离开,那边前妻突然追来,又逼下汽车。
可是,这是办案,法庭审案要的是证据。负责人甄木友感到没有说服力,空口无凭,难以使法官们相信。随提出:“要想使专案组排除没有参与共同作案的嫌疑,必须拿出能证明自己所交代的,完全真实的证据。”
柳絮飞扬闻听拿出证据,随从荷包里掏出一叠子证据:“这儿是小女子接到的面授学习毕业考试通知书。”
负责人甄木友接过看了看:一点不错,上面写着“通知,柳絮飞扬同志,此定于x月x日星期一到北大暑假成人自学面授考试。”下坠学校名和公章,随点头承认:“这张证据很有说服力。”
“这是小女子出门乘坐的火车票,请看看离开竹根城的时间,和英泰到北京的时间,和回来的车票,车次,时间上没有丝毫差错。”
负责人甄木友接过车票看了看,不错,去北京的时间是案前的头天夜里二十四点零六分15o4次英泰--北京西站的火车。说明案期间确实不在竹根城,没有参与共同作案的嫌疑。
二人争争吵吵到鱼池茅屋内,由于他对你爱的太深,实难容忍妻子的野蛮纠缠。突然就地拣起一根木棍,照着头部狠狠的猛击,当场把妻子打死。”
“那!那!”柳絮飞扬吞吞吐吐找不出理由。
负责人甄木友当即劝柳絮飞扬回去,“不要再继续纠缠了,我们办案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若想救出翱翔雄鹰,必须拿出能驳倒那些作案证据的证据,空口无凭,法庭是不会释放翱翔雄鹰的。你虽然诉说完了自己外出的经过,也拿出了证据,只能证明你在案期间的去向,没有参与共同作案,不能证明翱翔雄鹰不会杀害她人。”
尽管柳絮飞扬磨破嘴皮,因为没有证据,专案组只有如实的向审判庭递交最新调查结果,当然,第三者插足,是柳絮飞扬亲自承认,而且还是签了字的。
为此,公诉人张华明宣读公诉书,对第三者没有公开点名。
柳絮飞扬见负责人甄木友不语,赶紧提出:“那么,妈妈诬告翱翔雄鹰打死女友一事也就不存在了,完全是场误会。”
“误会……有那么简单吗!”专案组负责人甄木友当即提出:“这是人命官司,是经过立案调查的,翱翔雄鹰有作案证据,那些现场证据如何解释?”
柳絮飞扬哪儿相信,即问:“有什么证据?”
负责人甄木友立即说出,“现场现翱翔雄鹰的脚印和指纹,以及被害人身上的血手印,还有凶器上的指纹。这些指纹都经过技术鉴定的,完全是鳌祥鹰的指纹,你该如何解释。”
这时,柳絮飞扬被问得哑口无言,她弄不清楚现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