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老娘舅版福尔摩斯(第3 / 4页)
那都是与他自己截然不同的生活,各有各的喜悲苦乐。
陶祈一路往下翻,看到严妈妈十几分钟前发的一条。
【问一下各位,现在的年轻人是不是都喜欢在朋友圈秀恩爱?我儿子怎么不一样呢?】
下面估计是有人留言了,严妈妈回复。
“你不是还要去上班吗?”陶祈说。
“没事。”严戈道。“先送你回去吧,我是老板,迟到也不要紧的。”
陶祈:“……”那你真是太棒了,干什么都不会被扣工资是吧?
严戈见他还要说什么,就道:“算是早饭的回礼。”
严戈这么坚持,陶祈再拒绝反倒不好意思,一想也是,送一趟回学校也没什么,就不推拒了。
陶祈在下锅之前就调好了味,鲜香菇更是有一种独特而浓烈的味道,配合着鸡肉,锅盖掀开,顿时散发出阵阵咸香。
严戈本来没有吃早饭的习惯,通常早上都是喝一杯咖啡,然后饿着肚子工作一上午。饱腹感会让大脑觉得疲倦,如果要保持最佳工作状态,饿着肚子其实是更好的。
但是现在,看到瓷碗里热气腾腾的粥,他突然觉得早餐也是很重要的。
咖啡确实能让头脑清醒,但是早餐的时候,一碗暖乎乎的粥,永远能让人觉得熨帖。
陶祈的手艺不差,但是也算不上多好,他自己喝粥的时候觉得味道普普通通,严戈这种吃惯了高级酒店餐馆的人不一定能下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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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祈回了学校,先是到寝室换了一身衣服。
这个时候才八点半不到,上午的大课是在十点多,因此室友里只有杜成佟起了床,大耳朵和郑彬都窝在床上,睡得很沉。
他换完衣服,也没什么事情可以做,就躺在床上看手机。
通讯录里有一些他之前做兼职时加的“客户”,时不时在朋友圈里晒一些日常,陶祈有时候看一看,觉得很有意思。
然而严戈却一声不吭地吃完了,甚至还添了一碗。
两人吃完早饭一起出门,一个去公司,一个回学校。
这里是市中心,搭车很容易,陶祈就准备让严戈随便在哪个公交站把他放下来,然后自己打车回去。
严戈没说什么,看了看时间,继续开车。
陶祈等了会儿,发现路过几个公交站,严戈都没有停车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