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心照不能不宣(第一更)(第2 / 5页)
3月21日凌晨2时,武士英刺杀宋教仁后不到4小时,应致洪述祖电:“24分钟所发急令已达,请先呈报。”同日又电:“号电谅急,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伤亡堪慰,望转呈。”
3月23日,洪述祖致应函:“号、个两电悉,不再另复。鄙人于4月7日到沪。”
赵秉钧看着这熟悉的电报,惊诧的脸色煞白,不能说话。
“我也是为难呐!”袁世凯挪身下炕,脚步橐橐地踱着,似乎不胜感慨,倏然间回身说道,“这里虽没有明说,但也足以证明你与宋案有关。这件事,克定办得鲁莽了,我是一直反对以此激烈手段对付宋教仁的。只是克定行事鲁莽,你也跟着他鲁莽行事?闹出这么一个全国震动的大案,连列国都关注了,你叫我怎么收拾这件事?”
赵秉钧一边听一边想,袁世凯的话有真有假——其实刺宋之事,袁大公子说得很明白了,都是袁世凯的意思——但他如今要撇清,也是题中应有之义。赵秉钧想甩袖子走人,又不敢,这个黑锅他也不愿背,可又能怎么办?
2月2日,应致赵秉钧电:“孙、黄、黎、宋运动激烈,民党忽主宋任总理。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用照辑印10万册,拟从横滨发行。”
同日,洪致应桂馨函:“紧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弟(指应)须于题前经电老赵,索一数目。”
2月4日,洪致应函:“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颇色喜,说弟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
2月8日,洪致应函:“宋辈有无觅处,中央对此似颇注意。”
2月12日,洪致应电:“来函已面呈总统、总理阅过,以后勿通电国务院,因智(赵秉钧字智庵)已将应密本交来,恐程君不机密,纯令兄(洪自称)一手经理。”
赵秉钧思量再三,相处一计,起身肃立,擦擦冷汗,说道:“大总统如此推诚相见,智庵虽驽钝之材,也不敢叫大总统为难。今有一计,可以移尸嫁祸!”
“说来听听?”
“以国务院名义通电各省,发一篇文章。”赵秉钧念起文章来:“据应夔丞23日函称,上海发现一种监督政府裁判机关,其宣告文内列有宋教仁、梁启超、袁世凯、赵秉钧、汪荣宝等罪状,特先判处宋以死刑,即时执行……”
赵秉钧文采飞扬,立刻做出一篇遮盖文章。这篇文章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篇倒乱千秋的手笔,赵秉钧想以此转移国人视线,把梁启超、汪荣宝等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物列为陪客,并且把杀人主使犯也摆在一起,以为这样就能混淆事实,就能使人相信上海真有这样一个暗杀组织,这个组织不但要暗杀国民党领袖,也要暗杀其他政党领袖,甚至还要暗杀北京政府的首脑。
在真相未明,这些证据未曾公布之前,他们先下手为强,把水给搅混了再说。
3月10日,应桂馨致洪述祖电:“八厘公债,在上海指定银行,交足六六二折,买350万,请转呈,当日复。”
3月13日,应桂馨致洪述祖函:“《民立》记遁初在宁之演说词,读之即知近来势力及趋向所在矣。事关大局,欲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
同日,洪述祖致应桂馨电:“‘川’密‘蒸’电已交财政总长核办,债止六厘,恐折扣大,通不过。毁宋酬勋,相度机宜,妥筹办理。”
3月14日,应桂馨致洪述祖电:“梁山匪魁(指宋教仁),四出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转呈候示。”
3月18日,洪复应电:“寒电立即照办。”次日又电:“事速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