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墨香(第3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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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是侧锋,而是偏锋了。
写出来的笔画一边光,一边毛,就是偏锋造成的。
只是眼前的这四个字却并非中山先生的手迹,而且挂得太高了,几乎要接近天花板了。
秦时月爱好书法。
除了少年时练基本功时写过楷书和隶书,他一直偏爱行草书。
他喜欢书法,主要是喜欢字形、笔法与章法当中那种变化无穷的美,至于一撇一捺当中所包含的劲力,则在其次。
中年人放下手中的雪茄,站起来跟秦时月握手,个子竟然比秦时月还要高半个头。
在军队,军令如山倒,官大一级压死人。
“是的,秦团,”马科长说,“我们下面就是正副不分的,哈哈哈。”
秦时月听了差点昏倒。
说话间,已来到团长办公室。
这是东边套,面积要比秦时月的中套大一倍,且东、南两面都开有木格窗。
尽管肚子也不小,但由于身材高大,看上去并不显胖,而是十分高大魁梧,很有男子汉的气概。
“秦团长在看字吧?写得怎么样?”庄厚德笑笑说,双眼含笑地看着他,双手不停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
那眼光,还是挺温和的。
他也称自己为“团长”,看来这个“团长”他是当定了。秦时月想。
秦时月一点都不会蒙人,也不愿意蒙人,于是照实说了:“字不错,结构稳,字形漂亮,只是侧锋多了些。”
一张比寻常办公桌大好多的办公桌后,坐着一个圆头圆脑圆身子的中年汉子,圆圆的一双眼睛,不大,却透着一份和气。
连手中拿着的那根雪茄,都是圆圆的,粗粗的,要不是那一身军服,俨然就是一名乡间土豪的模样。
此人就是秦时月的顶头上司——国民党秦梦县保安团团长庄厚德。
他身后的背景墙上,有一幅“天下为公”的行书横幅。
这幅字,很多人要么不挂,要挂,便是孙中山的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