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王鉷的伎俩(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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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每户每年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做调。
“田租400万石。”
李隆基问了一嘴:“田租已经开始收了么?”
“现在各县在统计,400万石没有问题。”
租庸调里的租,收的粟,这不是田税,是丁税,每丁每年缴纳粟二石。
这其实不算重,唐初施行的均田制,例如每户有田一百亩,按照这个时代的生产力,一年出粮100石,一户平均6人,一户加纳12石田租,还剩88石粟。
圣人这是怎么了?
是对建宁郡王有意见?
既然有意见,为何还在宰相和户部汇报财物税收的时候,把他召进宫里来?
连向来会揣摩圣意的李林甫,也有些摸不着头脑。
王鉷无奈,只好说道:“是,回禀圣人,今年京兆府的户税为10万贯。”
每人每天最多吃四斤,一天24斤,一个月720斤,一年也就8640斤。
而88石,等于斤。
按理说是有充足的余粮的,即便征收田租中需要百姓自己承担损耗,也还有余粮。
所以大唐初年,严格按照这一套税制,百姓过的都相当不错。
不过还有庸,庸是徭役的一种,叫力役,每年帮官府免费干活20天,一般协调到农闲的时候,这也不影响田租。
“10万贯?”李隆基忍不住问了一句,“京兆府现在有多少户人家?”
“回禀圣人,京兆府现在有40万户。”
户税是李隆基时代弄出来的,之前的大唐是没有户税的。
大约每一户平均缴纳250文。
李隆基说道:“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