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王大山的煎熬(第1 / 3页)
其实很煎熬,感觉有力气都使不上来,只能焦躁的等在酒店里。第一次,他感觉自己的命运并不掌控在自己手中。
就在王大山等待唐赫的时候,一份报告放在了红墙里那位老人的办公桌上。
老人戴着老花镜,认真的翻阅着报告。
很快,报告的内容就吸引了他。
看完报告,他点了根烟,用手指一下一下的敲打着桌子,陷入了沉思。
如果王大山被抓了,如果没有人替他奔走求告,那他会被判什么刑呢?
根据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投机倒把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大山这个投机倒把罪是很严重的,应该会顶格判刑。
走私罪,实际上他并没有触犯。
1980年实施的刑法规定,“违反海关法规,进行走私,情节严重的,除按照海关法规没收走私物品并且可以罚款外,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报告的内容正是关于王大山的。
报告中表示,在京城出现了一家名为《东北记大白山野生山货行》的商店,该商店在短短半年的时间,从一家店发展到了四家店,还有十来个沿街叫卖的贩卖车。
经调查,该商店系私人所有,店主从东北运送野生山货野味药材运至京中,在店中和沿街贩卖车中销售。
东北记大白山野生山货行雇佣的员工,共计约有三十多人,人均收入在80-200元\/月。
但是,王大山并没有自己把货物从外面走私进来,他是买别人运到国内的私货,所以他不触犯走私罪。
但是,国家法官为国家,法官执行的是国家意志。
在人治社会,法律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所以到底会不会判刑,判什么刑,判多少年,这个事情一点也不好说。
基于此,王大山不得不交代好以后的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呢,有些事情,不依靠自己的意志为转移。
接下来一周的时间,他哪里都没去。就在酒店,等候唐赫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