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寝,下楼团建! 第141节(第2 / 5页)
年轻的家主眼睛亮了一瞬,血红血红的,她兴奋地拽着那个少年,召集来了所有家臣。
“看到他了吗?”她指着漂亮的白毛混血,“比他要再美的,气质要再脱俗些,生人勿进,不好采摘的那种感觉,高岭之花,懂吗?高岭之花!”
家臣们苦不堪言,知道这个强大又怪诞的年轻家主又在发疯了。
不过,家主把自己关在房间一个白天后,又召集了家臣。
“我知道了!这次我真的知道了!”她说,“光明精灵是蓝色的眼睛对吧?我要去荒林的另一端,我要到光明精灵的部落,找他!”
她询问了一次又一次。
终于,各大家族都知道,新上位的家主,在寻找一位漂亮的银发血族。
曾有人献上过银白色头发的漂亮血族讨好她,结果被她讨厌。直到有人买来了一个精灵奴隶。
“是混血,大人,血族与精灵的混血,很珍贵的混血。”
通常来说,血族与精灵相互看不上,血族欲重精灵则尤为冷淡,血族眼里,精灵的血味道寡淡对他们的吸引力很小,而在精灵眼中,血族身上散发着令他们讨厌的死亡与血的气息。
她已经进本生活了八个月,魔灵给她的唯一提示,就是确定千里也在这里,但她找不到。
她为了能把消息散播出去,用八个月时间干上家主之位,大张旗鼓的寻找一个银发美人。
可时间过去了大半年,千里也还没主动找她,凭他的能力,没能放出丁点消息,只能是处境不妙他无法联络苏灯心。
她不能再等了,她现在就要把版图扩张到荒林之外,到光明精灵的地盘撒野。
苏灯心的新角色是个纯种吸血鬼,这该死的书有个设定,尊贵的纯种血族长久不喝所爱之人的血液,就难以平息真正的饥渴感。
精灵与血族的混血,即便是地下市场也难能见到一个。
混血的奴隶很年轻,或者说只是个少年,他留着一头银白色的长发,还长着一双灰蓝色的眼睛。
问过那个少年后,苏灯心混乱疯癫的大脑终于明白了。
这个世界里,只有光明精灵有一双钱蓝色澄澈的眼睛,也只有这样,才能遮住血族的深色瞳孔。
而这位少年并非纯种精灵混血族,而是光明精灵与人的混血,被血族引诱后,因母亲仁慈而留下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