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金蚕虫(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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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宿主还有几率突破境界。“
“不错的玩意,为什么又不想给我了。”
“人一辈子能受几次致命伤势,没人喜欢去赌它会不会为宿主结茧。肯让它寄生的人都看中了它平时的作用,它吐的丝无比坚韧宛若钢丝,不比钢丝还结实,而且还细。用它来割脖子,都不会流血的。哈哈!”
“如果割你的脖子呢?”
色使小声戛然而止,抛了个媚眼,“别开玩笑了。”
“和聪明人讲话就是爽啊。”
“当浮一杯,干!”
“我帮了你这么多忙,难道就没送给我的礼物吗?”
“我本来准备了一样礼物,忽然觉得可能准备错了,因此不敢拿出来。”
“何妨一观。”
林子墨打了个哆嗦。“怎么让这玩意寄生,这玩意对宿主有没有伤害,平时怎么控制。”
“这我也不清楚呀。我又不是九黎人。我只是知道寄生方法,你可以先放点血来给它喝,看它的反应。如果它喜欢喝你血的味道,就会钻入你体内寄生。”
“不愿意喝呢?”
“它会吐出来,继续睡。”
色使从绣床枕头下掏出一个锦盒,锦盒并无太多装饰。
林子墨接过来打开,里面装着一个蚕宝宝。
寻常的蚕宝宝都是白色的,这个颜色如黄金,金灿灿的。
“此是何物?”
“大宋南有九黎国,其国人善于养虫。别看这只虫白白胖胖不起眼,它可是王级怪虫金蚕。性喜食喜眠,它有个特性。会吃宿主的身体与功力,但如果宿主受到致命伤势,它能结茧保护宿主并为其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