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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科幻灵异 >破镜重圆:我爱上了高门之子 > 第121章

第121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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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老男人,当爹上瘾,把雀儿当闺女养。黎嫚,我今天要不给你搬家,我婚礼的伴郎,他就直接撂挑子不干,什么人啊。”

迟尉是真说实话。

可他如此耿直,多半的原因,还是觉得,黎嫚的感受,没必要在乎吧。

她能感觉到,从一开始,迟尉是对她排斥和不屑的,自动归类到拜金捞女,随便用钱就能打发那一类。

所以她和宋轻臣说分开,才被他鄙夷的说了句“不自量力。”

其实他当时看在宋轻臣面子上,忍下了下一句:“想抱轻臣大腿的有多少?真不差你一个。”

尤其他那双惯常带着凉薄的眼睛,看人时下巴总会随着眼睛一起,带了上扬的弧度,配上单侧唇角略微勾起的不屑,简直了。

被那种目光扫一眼,就觉得,原本满满的自信,接着就被挫骨扬灰。

黎嫚不用回头,就知道那声音是谁发出来的。

邪魅狂狷的京城太子爷,傲慢得用鼻尖看人。

迟尉一身白t黑裤,很休闲的装扮,却是鹤立鸡群的脱俗。

但宋轻羽告诉过黎嫚,迟尉从头到脚所有的布料,鞋子,只用两个设计师,华国和法国各一个,设计都是殿堂级别。

哪怕是一件简单的白t,细看起来,却完美贴合了他身体的肌肉纹理。

所以,他来的目的?

黎嫚站在原地,温声:“找我?”

“带路。”他和宋轻臣都是近一米九的个子,看黎嫚的时候,需要微俯视。

“去我宿舍?”黎嫚惊讶。

迟尉冷笑一声,眼中的凉薄,化成了不解和微嘲。

连走线,都精细到肉眼看不出,每一位面都看着熨贴。

宋轻羽顺带提醒了黎嫚:“还有个人,毛病也不少,那就是我哥。他的衣服配饰和鞋子,和迟尉共用,俗称专人“御用”。

迟少爷和我哥十几年的铁兄弟了,别看我哥儒雅,迟尉傲慢,骨子里,一类人。”

一类人?

黎嫚曾单独想过这三个字,究竟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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