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贫民区的小酒馆(第1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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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墙里面是穷人聚居的地方,也就是皇都的贫民区。
叶丰没有还手,他心情不好,实在懒得打人。
于是他跑了,那些人把他追到荒郊野地,见实在追不上了才放弃。
这就明白他们为什么被称为“狗腿子”了。
当着狗的面跑和当着他们的面跑,他们的反应与狗出奇的一致。
都费腿。
叶丰去了哪里?
他其实哪里都没去,一直都在外城待着。
皇都外城不乏令人惊叹的好地方,如仙临湖,如天魁花海。
而那样的地方,大多都建有内城权贵之家的别墅,如皇家别苑。
风景秀丽仙临湖,金碧辉煌大别墅,当然没有普通百姓的事儿,普通百姓便是靠近这些也可以是犯罪。
叶丰继续走着,越走越荒凉,他想找到大路,可大半夜的,外城也不像内城灯火辉煌,想看到大路在何方也不容易。
好在他走了没多久,就遇到了一堵围墙——不是城墙是围墙,看这墙的高度和长度,想来应该是某个大户人家的院墙吧。
沿着院墙,找到正门,或许就能找到大路了。
叶丰这么想着,便沿着围墙前行,正门没见到,倒是看到了一个豁口。
不是倒塌的豁口,而是刻意留下的豁口,那豁口比一辆马车稍宽,叶丰走到豁口处,探头看里面,见到的却是破旧的房子和脏乱的路面。
可这样的地方毕竟只是少数,外城大部分地方居住的还是普通百姓,或者比普通百姓还要贫穷些的穷苦百姓。
有条件的谁不想搬去治安更好、机会更多的内城?能“坚守”外城的可不都是没办法吗?
玉临风将莺歌的尸体带走,叶丰盘坐柳树下发了很久的呆,这才漫无目的的在外城四处的游荡。
他游荡到了权贵之家的别墅区,刚刚靠近,就被几个巡夜的发现了。
此时的叶丰光着膀子,身上还沾着血,看着就不像善茬,可巡夜的比他还要恶,几句喝骂之后便是棍棒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