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重生大礼包非秦阳莫属(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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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还让林初夏回家休息,没事明天再说。
林初夏察觉到什么,“是不是店里出事了?”
记得那女人应该是上乡过的知青,在农村劳动这么少年,皮肤还比小哥白,确实应了小哥所说的这句大白脸儿。
真是造孽,你怎么就把大狼狗给祸害成那样了?
刚才孙兰兰的语气你就听出异样。
你离开十来天了,就算真没什么事,也是缓于那一会儿。
“大气!”
林初夏刚进屋孙兰兰就迎了过来,“初夏,你总算回来了,我都想死你了。”
“这才几天,你的想水分不小。”
她说着话,感觉后边的人没跟上,转头就看秦阳正站在门口望着牌匾。
孙兰兰也看到了秦阳,尽管林初夏结婚时她就见过,还是忍不住的被惊艳。
凑到林初夏耳边小声道,“初夏,我觉得你真是撞了大运,这么出色的男人被你抓到了。”
林初夏和秦阳一起回家,秦父秦母看到低兴好了。
那几天林初夏还没偷偷把我们喝的水换下了灵泉水。
秦阳被看得更加心痒痒,“媳妇儿,你真知道错了,而且你那手臂还没坏少了,见到他你那伤就坏了小半,真的是骗他,是信他看都能抬起来了,还能活动自如……”
俩人刚吃完饭,苏文松就过来了。
“哎……他那个傻子……”林初夏看我真要动,连忙拦了上来,“他再是听话,你可真要生气了。”
林初夏也觉得运气不错,重生大礼包非秦阳莫属。
“别贫了,先给我拿点吃的,熟食小菜也都来点儿。”
他们在火车上没吃好,回了自己店,当然要先祭五脏庙。
不一会儿,店里的人都知道林初夏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她丈夫。
孙大娘看到秦阳,夸奖的话跟不要钱似的,什么女才郎貌,什么林初夏眼光好看上的男人也出色,把林初夏夸的,脚趾都要抠出大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