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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 冬梅赴会(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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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豪华的凯迪拉克轿车,包慕拯拉着冬梅到了京胜都本城最大的西餐厅,这里装修得很是豪华,基调为白加金色,各种摆设与装饰更是高端大气。因价格昂贵,基本没有什么客人,二人找到了一个靠着大街的悠静的小单间,包慕拯点了佛洲牛排、清凉鹅肝、蝴蝶鱼片,白兰地贻贝、斯拉红汤、法式蟹饼、意大利面,一对丝雅小惬饮料。

“有幸结识天仙美女,非常荣幸,更是激动无比,来,为我们第一次共餐干杯!”包慕拯兴奋地说道。

“一样的,很高兴认识你,还不知道你在哪里高就?”冬梅举起玳瑁玲珑杯。

“什么高就啊,我家是个世家,家族企业,算是富豪家庭吧,我在企业里担任企业文化策化部主任,”包慕拯半自豪半谦虚地说道。

“这可是中西方文化精深管理的工作,你必定是个博学多识的人。”冬梅举了一下酒杯有些羡慕地说道。

“哦,我吃的不多,不谈这个了,你现在读什么书啊。”包慕拯吃了一口牛排似乎饶有兴趣地问道。

“我在读《红楼梦》,其实,我最近不怎么读书了,当今社会,节奏太快,真能静下来读书的人不多了。”冬梅实话实说。

“《红楼梦》可是六大古典小说中首屈一指的了,想当年,年轻时读过两遍,可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主题,还是很伤情的。”包慕拯悠然叹道。

“你才多大了,还年轻的时候,六大古典小说,有这个说法,看来您是读了不少书啊,这本小说,算这回,我已读了三回了,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味道,根本就不是重温的感觉,正如你说的,悲情得很是长久。”冬梅露出伤感的笑容。

“你这一笑当真是百媚生啊,令人心动神移,醉魂迷魄啊!是啊,爱读书的人深有同感,您说得太对了,我读了两次红楼,都如同第一次看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感觉与感动又不一样儿,可能这书的伟大就在于此吧。”包慕拯的两眼放肆地盯住冬梅的两只手。

“就凭你这句话,你对中西方文学了解得很多,也是这方面的行家,不谈管理,只说说文化,能说说您读过什么西洋方面的书吗?”

‘看来,斯文离不开文学,文学又是帅气的华丽装饰,他跟木子有一个方式的问话。’冬梅想道,“啊,我读过《白痴》、《呼啸山庄》、《飘》、《理智与情感》、《约翰·克里斯朵夫》等。”

“这就不少了,我总觉得《飘》中白瑞德的那句话很适合当今的咱们国家现状。”包慕拯说道。

冬梅以为他不敢过多地盯着自己的脸儿看,心想:‘可能是第一次单独相会的羞涩?或是不让我感到他的冒失与唐突?这才只是盯着手看?’

“这部书还是悲伤太多,‘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冬梅也不知道是为什么,竟然伤感地吟诵全了这首《葬花吟》,她感到人的青春就那么两年,如何让这韶华的光阴白白流去,自己就是个美女,就应该有与帅哥相处的情缘。这也是为什么她又同帅气的男子相会的主要原因,不惜痛了乾优哥哥的心。

“了不得,了不得啊,蒋小姐人不仅长得如花似玉,还能广闻博记,《葬花吟》那段,令宝黛二人心碎肠断,恸天哭地,当真是《红楼梦》中最扰人心肠的一段。”包慕拯说得也很动情,确实,他还真不是一人不识文学的花花公子。

“那好吧,你也这么大了,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过,庄子说过:‘凡人心险于山川,难于知天。’万事小心,注意安全,拿着这把玉剑,危险的时候,抽出挥动即可,记住了,把它要放在随身携带的小包里,而这个小包你要时时佩带。”乾优做好了这道菜后,用干净手巾,擦干净了手后,意念一动,一把精巧的玉剑在手,递给了冬梅,并再三嘱咐一定不要弄丢这把剑,也不要轻易动用这把剑,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长个心眼。他看出冬梅生怕他不同意,因她非常想同包家公子相见,所以他不可能拦着了。

看着乾优那关切无比的眼神和絮絮叨叨的样子,冬梅的心一疼,有点不想赴这个宴会了,但包慕拯太漂亮帅气了,自己又抵御不了这个诱惑。只能咬了咬牙,赴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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