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伏龙登天 截筋断脉(第2 /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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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刀术讲究蓄势,而这一斩,丁修已经酝酿好久。
明王的手指与常人不同,呈淡青色,筋肉呈拉丝状,好似一根根钢丝绞在一起,宛如一柄柄小匕首。
丁修毫不怀疑,这一爪只要落实,就能破开肋骨、穿膛破肚,将自己的心脏摘走。
他心中冷笑,要是和史密斯交手前遇到明王,他很可能已经死了。
但现在——
6点的体质,虽没有让他达到曾经的巅峰状态,但全面提升的身体素质,还是让他的实力产生了一个质的飞跃。
只是一些经过特别训练的人,或者一些有过特别经历的人,会将这种退化的能力,又重新激发出来——
比如杀手、比如老兵……
这些常年游走在生死边缘的人,这种对危险的感应,更加强烈。
在躲过了丁修的一连串攻击后,明王悠闲转身,就像是慵懒的大猫在散步似的,向前跨出一步,随后右手成爪提起。
就这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让丁修头皮发麻,浑身皮肤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如果让现在的他再去打史密斯,绝对不会那么吃力。
丁修单足蹬地,身形宛如被大弓弹射出去的弓箭,瞬息斜窜。
同时以手为刀。
一式缠头裹脑藏身式,斩向明王的手腕。
“你要掏我心脏,我就先断你的爪子!!!”
如针般的刺骨寒意,直冲心脏。
没错,金风未动蝉先觉,丁修也会。
下一秒,明王如钩弯爪,已经拿向丁修的心口。
虎形拳!
摘星换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