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流浪骑士(第1 / 3页)
亨利眼中慢慢浮现怒火,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他仍然没忘记当时的场景:
来自下洛林公国的士兵像蝗虫一般突然涌现在边界上,他们拿着长剑利斧,疯狂砍杀着遇见的每一个人,惨叫声转眼便充斥了整个封邑,鲜血染红了土地。
父亲对武艺的松懈在此刻遭到了反噬。
他已经不像自己的父亲那般拥有勇猛的性格和精湛的剑术,连同他的扈从同样如此。
半晌后,亨利抚摸老马脖颈,沉重地叹气。
洛林地区早些年一度分成了上下洛林两部分,自己的祖辈就是在分裂期间崛起于上洛林公国的新兴贵族。
家族依靠军功在公国西北边陲获得了一小块土地,可惜擅长作战的祖父没有这个福分,在刚刚来到领地三年后就因为伤痛而死。
据自己的父亲说,祖父死的非常凄惨,背部有一个大窟窿,能从窟窿中看到内脏,仿佛得罪了魔鬼。
神父们都说是因为祖父杀戮太重,想要祖父上天堂,就必须向教会捐献二十枚金币。
亨利骑着灰色的战马悠悠地行驶在广袤山林中。
这匹原产自佩尔什地区的中等马拥有厚密的鬃毛,马蹄宽大,四肢笔直,不仅性格温顺而且负重耐寒,是一等一的好马。
当然,那是它年轻的时候了。
就如同亨利的短暂又强悍的家族一般。
亨利悠闲地向四周张望,脸上早已没有了两日前忧虑的神色,手指轻轻敲打在腰间长剑上,颇有兴致地望向前方一座高大的水排。
父亲照做了,但也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不过父亲是个非常聪慧的人,因为祖父的原因,父亲不再经常学习武艺,转而将重心放在商业上,他先是迎娶了同样是新兴贵族的母亲,然后在领地建起了葡萄园,利用产出的葡萄酒生意,不仅赚了远超二十枚金币的收益,还将领地建的越来越好,那个时候,是家族最强盛的时候。
身下这匹佩尔什战马就是在当年从商人手中花重金购买的。
领地安居乐业,没有人不夸赞亨利家族的能力。
但这一切,都随着七年前公爵大人的逝世烟消云散了。
水排足有两人多高,溪水从水排高处落下,流向北面一块用栅栏圈住的田字地,田字地上竖立着三个茅草人,此刻被微风吹动一摇一晃,有一种原始的美感。
马蹄踏进溪底,湿漉漉的水花溅射在绿色草地,最让亨利感兴趣的,是建在河边的水磨坊。
他还从没见过水力的磨坊,不过在家族曾经的封邑,倒是有一座比眼前这座规模大数倍的畜力磨坊。
一想起磨坊,亨利情不自禁回忆起掺了蜂蜜的松软白面包的味道,唾液不自觉地分泌
“可惜,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