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最后舞蹈(第1 / 3页)
只有少数人懂得如何在防守上成为食肉动物(predators),而斯科蒂从第一天起就致力于防守,这让我知道,他很特别。很少有人进NBA是带着这样的想法----"为了球队获胜,我愿意做所有吃力不讨好的必要工作。"大家一般都想着得分,想着要打够充足的时间,以提升他们的数据。
在我看来,我整个职业生涯当中,只有极少数极少数的人,我会认为他们达到了"伟大"的标准。我会说"魔术师"约翰逊和拉里·伯德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伟大"。我以他们为榜样,又更进了一步,在攻守两端都有所作为。我想有一个球员和他们很接近,那就是斯科蒂·皮蓬。他是一个聪明的球员,他懂得比赛。他必须学会如何成为一名勇士,如何自始至终保持侵略性,可斯科蒂做到了。我见过他比赛的每一个方面,重要的不只在于他进攻上能做些什么,而且在于他防守上能做些什么。他什么都能和那些家伙相比,除了当一名领袖。斯科蒂具备领袖的特质,但我不清楚他是否想要扮演那个角色。斯科蒂来自一个小地方,这就像一个孩子在乡下长大,却要和那些在城里长大的孩子交手。乡下小孩可以学习,但可能要花的时间更长一些。伯德和魔术师一进联盟,就在某些方面做好了教育别人的准备;而斯科蒂刚进联盟,只是做好了学习别人的准备。相信我,我并不认为他比那些家伙差很远。
很多时候在场上,我都觉得自己是在和孪生兄弟一块儿打球。由此可见,我们并肩作战的日子,他成长了多少。我仍然认为自己可以在进攻中拆毁他,我掌握了比赛的一些细微差别,可以达到更高的层次,但这终究会是高水平的对决。他学着如何成为一个食肉动物,这意思是说,时时刻刻发动进攻,却还是能吓到别人。你绝不能放松,不能让自己受到攻击。我和他之间的区别是:斯科蒂是那种,只要他知道有一群狼在追着他,就会发动进攻的人;而我,即使没有狼追着,也会发动进攻。这是很大的差别。
乔丹对皮蓬的认可与支持,进一步恶化了他和克劳斯之间的关系。乔丹认为,克劳斯在谈合同时,对公牛的夺冠功臣过于吝啬和苛刻。1997年,虽然公牛在聚光灯下风光无限,但这和谐美好的表相之下,在一般人看不到的地方,其实已经危机四伏,暗流涌动。
第五个冠军到手,乔丹、菲尔·杰克逊、罗德曼三份一年短合同到期,公牛能否在下赛季全体回归,成为很大的疑问。夺冠当夜,乔丹就在媒体面前说:"我不想给杰里·莱恩斯多夫施压,尽管听上去像是这样。可我希望看到我们捍卫过去七年五次取得的东西,这是一支冠军球队。我想我们有权要求捍卫我们所取得的,而菲尔应该是那个教练。"
七年之内五夺NBA总冠军,五次当选NBA总决赛MVP,乔丹的声望达到顶峰。他已经不光是全世界最优秀的篮球运动员,而且被相当数量的圈内人士认定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甚至有媒体提出了超越篮球范畴的问题:乔丹是不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团队项目运动员?在这个讨论中,乔丹被拿来同棒球传奇巨星贝比·鲁斯(Babe Ruth)相提并论。
有一点毋庸置疑:在20世纪90年代所有运动项目中,乔丹是最有魅力、最引人关注的明星,人人都想看他打球,尤其想看他打重大比赛。每到季后赛期间,乔丹总能给NBA带来大量的篮球观众,这新增的成百上千万人,更多的是乔丹个人的球迷,而不是职业篮球运动的球迷。
乔丹登上总决赛舞台后,NBA总决赛的收视率节节攀升。1993年,公牛在总决赛迎战太阳,收视率达到闻所未闻的17.9,这意味着,大约有2720万美国人在同时观看一场NBA比赛。这么多人,有多少是和乔丹直接相关的呢?一年后,NBA联盟和NBC电视网用一种痛苦的方式找到了答案:1994年,乔丹退役去打棒球了,公牛没有闯进总决赛,其余季后赛的收视率基本保持恒定,但总决赛收视率下降到12.4,相当于1780万美国人。就是说,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美国观众,纯粹是为了乔丹才看NBA总决赛的,没有乔丹,他们就不看了。等到乔丹重返篮球场,又连续两年把公牛带进总决赛,NBA总决赛的收视率大幅回升,1996年达到16.7,1997年达到16.8,相当于2500万美国人在收看总决赛直播。
80年代,魔术师和伯德联手提升了NBA在美国的受欢迎程度,90年代,乔丹则一手推动了NBA向全世界的扩张。到1997年,乔丹简直成为了最著名的美国人,其全球知名度甚至超过美国总统,超过任何一个电影明星、摇滚明星。美国记者或外交官去到亚洲、非洲最贫穷的地方,常常大吃一惊的是:即使在一些小乡村,他们也能看到穿着冒牌乔丹球衣的孩子们。
乔丹很出名,乔丹还很富有,他自己就是一家大公司。1996----1997赛季,乔丹打球的年薪加上商业代言收入,总计约有7800万美元,而即将到来的1997----1998赛季,数额可能还要更大。现在,提起自己效力球队的老板、球鞋公司的高层、汉堡公司的高层、饮料公司的高层,乔丹一律以"我的搭档"、"我的合伙人"代称。
一度有迹象表明,莱恩斯多夫不会再雇用菲尔,因为他要价太高。杰克逊刚刚履行完一年270万美元的合同,在当时所有未兼任总经理的主教练里头,这是最高的年薪。联盟中其他的好教练,一年挣个100万到200万美元就很开心了,而且大家都争着抢着想执教乔丹和皮蓬。公牛管理层的疑问是:为什么要在教练身上花这么多钱?为什么不换个人来带这支球队?既然有乔丹和皮蓬,杰克逊的位置就是可以替代的。
可是,有一个原因大大影响了杰克逊的报价。乔丹公开宣称:我只为菲尔·杰克逊打球,如果菲尔走了,我也不回公牛队。这是天大的威胁,甚至制造出了社会压力,乔丹这是让所有人知道:要让整个球队完整归来,要再拿一个总冠军,首先得把杰克逊请回来。
1997年总决赛期间,莱恩斯多夫曾在犹他同杰克逊共进午餐,席间莱恩斯多夫向杰克逊提出:假如接下来的谈判陷于僵局,公牛队愿意支付一笔可观的收入给他,大约一两百万美元,请他安静地离开。这是公牛管理层传递出的第一个信号:夏天的谈判,他们严阵以待。
自1995年复出以来,乔丹又两度登上冠军宝座,这两年多时间,NBA被他改变了不少,他自己也成熟了不少。成熟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对皮蓬态度的转变。早期,乔丹对皮蓬一直有所保留,私底下甚至颇为否定。1990年东部决赛,皮蓬在抢七那天闹偏头痛,乔丹对他愤怒到极致。后来,两人虽然一块儿赢得了三连冠,但总的来说,乔丹对皮蓬并不亲近。队友们认为,乔丹的不满意主要源自皮蓬表现不稳定,有时候皮蓬前一天还打出三双,后一天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对这样的队友,乔丹显然放心不下。直到退役再复出,乔丹才对皮蓬充分认可,当然,这也是因为皮蓬本身比过去成熟了不少。复出前几个星期,乔丹坚持对外宣称:"斯科蒂是这支球队里最好的球员。"而1997年第五个冠军到手后,乔丹十分感念皮蓬的存在,总说皮蓬在场上就像自己的亲兄弟。
为何会有这样的变化?前队友B.J.阿姆斯特朗认为,区别在于乔丹年轻的时候,球场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他无法独立完成的。任何时候,只要他想,就能拿50分。他可以自己把球从后场带到前场,自己掌控比赛节奏,自己运球到喜欢的位置,投他自己想投的每一个球。虽然要拿冠军,他需要有好队友,但如果只是做迈克尔·乔丹,他不需要身边有谁。但现在,乔丹老了,身体素质不比以前,不能再事事亲历亲为,必须合理地分配体能,需要有人为他创造舒服的比赛环境。这个时候他意识到,要做迈克尔·乔丹,他需要身边有个斯科蒂·皮蓬。他需要皮蓬把球带到前场,需要皮蓬掌控比赛节奏,需要皮蓬把球送到他想要接球的位置,需要皮蓬在攻守两端给对手施加压力。
阿姆斯特朗说,1995年以后的合作,乔丹和皮蓬彼此非常了解,当他俩同时在场时,总是知道对方想要什么,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就像一对双胞胎。
拉里·伯德从1997----1998赛季开始执教印第安纳步行者,他在后来的一本自传中也提到了乔丹和皮蓬的关系。伯德这样写道:"我相信在迈克尔·乔丹身边有全联盟第二好的球员,斯科蒂·皮蓬。你把迈克尔从那支球队拿掉,斯科蒂将落到第五位,但只要迈克尔跟他一同出战,他俩就是全联盟最好的两名球员。"伯德这话,是对"组合"二字的完美注解。两个人在一起打球,能让彼此变得更好,从而共同成为全世界最好的两名球员,这是篮球场上最美妙的事情之一。
乔丹在自传当中,对皮蓬以及自己和皮蓬的关系,也做了如下一番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