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干法:经营者应该怎样工作[1](第3 / 7页)
“或许你会想,既然不安增加,那么停下来,到此为止不就行了吗?但是,当觉得‘到此为止就行了’的那一瞬间,企业就会开始衰落。所以我想,京瓷公司只要继续存在,在这种互相矛盾的、无止境的循环中,为了员工长远的幸福,除了付出无止境的努力之外,我别无选择。”
当我这么回答时,媒体的朋友以及我的亲朋好友们都会笑着注视我。但是我内心就是这么想的。不提发展,哪怕只是维持现在良好的业绩,也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心里清楚。
“一年做出20亿日元利润的企业的创业者、经营者,年薪只有数百万日元,未免太低了。哪怕一个月工资100万日元,一年也不过1200万日元,只占利润额的很小一部分。京瓷是以我的技术和才能为基础创立的公司,现在获得20亿日元的利润,也是依靠我作为经营者发挥力量的结果。”
当时我头脑中突然冒出过这样的想法,但那时我又纠正了自己的想法。我想,我应该将自己经营者的才能用来为大家服务,上天要求我发挥这样的作用。
我能成为经营者,或许在我身上真的拥有某种才能。但是,我具备这种才能并没有任何的必然性,不过是上天偶然地赐予了我这样的才能。为了社会的正常运转,有能力的人应该成为领导者。我只是作为其中一部分责任的承担者,才当上了经营者。如果担任这个职务的不是我,而是A先生或者B先生或者别的什么人,也未尝不可。
因此,我不可以将上天授予我的才能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在社会结构中,需要有这样的领导者,为了使社会变得更好,他们必须用自己的才能来回报社会。自己承担这样的职责,也许是命运的安排吧。但因此就把才能视为自己的东西,把它当作私有财产,“是我了不起”,自命不凡,采取这种态度,就是傲慢不逊。
“如果自己某种程度上拥有经营者的才能,那么就应该为了伙伴们的幸福,站在前头努力拼搏。”这样一种使命感不久后就塑造了我的人生观。
在柏油马路的缝隙中长出的、连名字也不为人知的杂草,它们的命运也一样。在水分极端缺乏的、地狱般炎热的环境中,各种各样的杂草都挣扎着拼命求生,希望比别的杂草获得更多的阳光,以便长得更大些,为此,它们拼命扩展草叶,伸展草茎,为生存而竞争。
不是为了击败对手而拼命,而是为了自身的生存而拼命努力。自然界原本就是这么形成的,不拼命求生的植物绝不存在,不努力的草类无法生存。
动物也一样,如果不拼命求生存必将灭绝,此乃是自然界的铁则。只有我们人类,谈到要“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要拼命工作”,反而觉得很特别,很难接受。
这不对!不仅是为了获得成功必须勤奋努力,就是为了生存也必须“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这乃是自然的法则。
为什么自然或者上天会按照这种法则来创造世界呢?别的生物“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是上天赋予的本能。但是我们人类却必须依靠自己觉悟,才能明白这个道理。我认为,特别是我们经营者,必须自觉地意识到拼命工作是上天赋予我们的使命。这与“经营者为什么而工作”这一根本性的问题相关连。因此,接下来,我就想论述关于经营者工作目的这一问题。
然后,自创业起经过了约20年,针对持续高成长、高收益的京瓷公司,同时针对我这个掌舵人,许多媒体的朋友都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你到底为了什么还要如此拼命地工作?”
不仅是媒体,连亲戚朋友们也追问我:“你在短短20年间创建了如此优秀的企业,销售额已经达到几千亿日元,利润已经达到几百亿日元,从利润额来看,即使在日本的电器厂商中也已经名列前茅。已经取得了如此卓越的成就,你到现在仍然废寝忘食、拼命工作,让自己稍微轻松一点不好吗?你这么干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还有人说得更难听,他们讽刺说:“已经赚了几百个亿,还不知满足,真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然而,我工作的目的既不是为了我自己的利益,也不是为了京瓷公司的利益。
记得当时,对媒体、对熟人和朋友,我说了这么一段话:“驱使我想要提升公司业绩的原动力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员工们在未来的日子里,永远生活安定、永远幸福。为了打好这个基础,就要提升销售额、确保利润。”
“想要扩大销售额,就要增添新员工,员工增加,我就要解决包括员工及其家属的吃饭问题,于是我就愈加不安。因为不安,所以要通过开发新产品来提升销售额,于是人手又不够,就又要招募新员工。可以这么说吧,正是在这没有止境的不安和焦躁之中,公司才不断成长壮大,达到了今天这样的规模。”
当我还是一个青年经营者的时候,我一边“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做工作,一边又觉得充当我这样的角色很是吃亏。越是全身心投入工作、越是光明正大地经营企业,越觉得不划算,像我这样的、付出和收获不相称的工作世上恐怕没有吧。我真的这么想过。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本来只应该承担有限的责任,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特别是中小企业,在日本,当需要向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说:“你是社长,贷款需要你个人做担保。”社长必须拿出自己的土地、房产作抵押,才能取得贷款。一旦经营失误,不仅公司破产倒闭,而且用作担保抵押的房屋、土地也可能被金融机构收走。
一方面要背负这种倾家荡产的风险,另一方面因为要光明正大地经营企业,所以在规定的工资之外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什么特权或好处。另外,尽管责任重于山,有时却还要受到员工的猜疑:“社长背着我们拿了很多好处。”社长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每天忙个不停。这样想来,经营者真的不好当,吃力不讨好。我就曾经这么想过。
我甚至想过,既然社长要负如此大的责任,工作又是如此辛苦,获取更高的报酬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我记得,京瓷公司在大阪证券交易所上市时,公司的税前利润已达20亿日元,而我当时的年薪只有区区数百万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