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边庭夜劫法场(第1 / 2页)
那牲口眼看走进百步射程,军士们的手心都在出汗,就在这引而待发、一触即发之即,那人忽一伸手扬掉了头上的斗笠,然后一条腿一抬,从马颈上偏了过去,人已偏坐金鞍,面向城池。城下的人还没看清,城上的乔华已惊叫一声:“是小妹!”
这次施榛与乔华星夜赶来酒泉城看这么一个告示,实是为一桩不得已的苦衷——他们五人中最具号召力的李波居然在一月之前忽然失踪了,至今人影全无。这当然是了不得、不得了的大事,何况近来“草上沙”正面临十年来从没有过的大关口,极需要他抉择,可他却不知何处去了,叫人怎能不急?
没错,来人居然是个女子,而且只有十八九岁年纪。她一抬腿,漾起的居然是一条西域碎叶城一带女人才穿的百叶长裙。那裙子色彩颇为深艳,她的腿从马颈上跨过,那裙子就一漾,晃得人眼里一片迷离。然后就已偏吊金鞍,身子一伏,整个人从马前面看就似忽然不见了,那马儿却忽然加速起来。这些士兵久居塞上,却也没见过这么快的马,更没见过这么高明的骑术。那马儿从细步慢走到电般疾奔似只要一刹那似的!只见它四蹄一卷,如风似的就已要卷入敌队。那二十余名已弯好弓的士兵只觉前面忽然就失去了准头,等他们回过神,目标已在他们身前不足二十步,他们要调整也已来不及了。没等他们细想,那人已连人带马冲入队内。说来话长,事实上只一瞬,那人就已冲到了囚车边,带队的军官才待大呼,就见她的裙子一闪,一手掀开裙子,已从裙底拔出一把刀来!刀光雪亮,在一瞬间照亮了她的容颜,只见她抿唇怒目,一刀就向囚车劈去!
所谓“草上沙”是指一个马场。那马场地处石板井,方圆甚广,但土贫草矮,并不是个养马放牧的好去处。但有利就有弊、有弊也会有利,别看“草上沙”被人称为沙场子,养出的马繁衍艰难,但那苦水矮草,却滋养得马儿极有耐力,一匹匹虽骨瘦身硬,但极善长途驱驰,在西北一带可是大大有名。这马场原是张九常所经营,五人结义后,因为天下板荡,他们就各带家乡父老,会聚一处。五人中数张九常年纪最大,他为人长厚,德行素著;老三马扬则生得腰如猞猁,臂似猿猱,一身马上功夫,可称塞上无敌;老四施榛以机智多谋名闻于世,“豹眼”之称,不只因为天生夜眼,也为他见事断案极为明利;而结义时年纪最小、才只十四五岁的乔华却最有血性,于千军万马中也是赤膊上阵、冲锋斩将、毫无惧色。这四人性格互补,本已个个称得上顶天立地的汉子,何况更有个深谋远虑、胸怀大志的李波。说起来,镜铁山五义中,享名最盛的还数老二李波。李波出身名门,据说远祖为雄踞边关的汉代名将李广。他幼承家传,长遇名师,不说甘陕一带,就是放眼天下,也称得上是难得一见的杰出人物。五义这些年驰突塞外,倒没有什么争夺天下的大志,主要是李波认为:一将功成万骨枯,不忍用天下万姓的白骨堆就自己的功业。
——端的好臂力,端的好刀!只见她一刀劈下,车子连门带枷一起裂开,那车内人颈上铁链却还被锁在车顶。好女子!只见她银牙一咬,又是一刀。这一刀在空中弯了一个漂亮的圆弧,像一抹霜痕般向那链身连结处的一个缺口劈去。城墙上二人已喝起彩来——
乔华已经不耐,他一向信任四哥的眼力,低声催问:“四哥,到底是不是二哥?”施榛也在着恼,却偏偏急不得。那队人马走至二百余步开外,囚车里人犯的脸才在护卫的遮挡中露了出来。他一见之下,不由“唉”了一声,摇了摇头,囚车中分明是个没见过的汉子。这本该是好事,但既不是二哥,那二哥到底去了哪里?
——是来了。只见城墙东门边,正缓缓走来一队人马,有二三百骑。施榛与乔华对望一眼,两人后背向城墙上一靠,同时躲进暗影里。施榛的嘴向上努了一努,乔华会意,两个人并不转身,反手抓住城墙上的砖缝向上攀去。那城墙本不高,也就丈五有奇,去小校场的路就在城墙之下。两人攀至城墙最顶处,并不翻入,而是用一只手吊在城堞上,凝目向那队人马看去。可是护卫重重,加上夜黑,施榛却怎么也看不清囚车中的人是什么样子。
乔华心中失望更甚。那车眼看就要从他们眼皮子底下过完了,这时就听到前面几百米处传来了一声犀角响。那犀角分明不是军中所用,倒像是牧马者吹的一样,乔华与施榛不由就都一愣。然后,只听一串蹄声传来,竟有一骑自远远的黑暗处向那队军队迎面行来。
老五乔华像按捺不住心头的躁热,把领子又扯大了些。施榛望着他年轻的脖项,微笑了下,才待说什么,就听见不远处传来城门开启的声音,然后,步履杂沓,车轮辘辘,他与乔华对望一眼,心中同时道:“来了!”
城下的队伍一乱。但押队的似已料到可能有人来劫一般,指挥若定,并不慌乱。月亮升起,刚刚涌破一块云彩,这城下之路猛地亮了起来。月华微霜,虽不能照得人毫发毕现,倒也足够视物了,可那来人却被城墙的阴影一直遮着,看不清面部。只见得三五百步外,一匹马缓缓地、缓缓地行来,那马是匹深色马,肩高背阔,显得上面骑着的黑影颇有些矮小。那人就一直这么慢慢地走,看得不只城墙上二人、就连城下的士兵都有些着急起来。
不知道处决犯人为什么专要选在这样一个傍夜,施榛皱着眉想,可能是怕劫法场吧?他扬扬头,如果被擒的人真是二哥,来的虽只有自己和乔华两人,但这法场,他们也劫定了。
那马儿依旧不紧不慢地走着,不知怎么,这慢越发给人一种压力。押车的军官嗓子似乎有点不自然了,叫道:“上弦!”
此时已近酉时,小校场不大,就在城墙边上。天上的月已从东边城墙新补好的缺口上探出头来。施榛不知五弟在想些什么,自己脑子却有些乱乱地:近两年,天下真有些渐渐平定的模样了。他自成年就赶上隋末之乱,可以说生于乱世,长于乱世,成名于乱世,也恼恨这个乱世。这些年,他一心盼望的就是天下平定,但不知怎么,如今,当唐皇借世子李世民之力渐次平定大江南北后,他心底却有了一丝遗憾——也许所有的乱世英雄都会有这种遗憾吧。大哥他们口里不说,但每一次唐军大胜的消息传来,他还是看得出他们心底的苦涩的。他们都是仁人君子,但也是豪杰英雄。对一个英雄来说:这场动乱,该永远不停、永远动荡、永无止歇才好吧……
只见前面的二十余名军士齐向腰间一探,弯弓搭箭,对准来人。来人依旧不急、不逃也不避。当他行到队伍前百步、弓箭手的射程之内了,也刚好要走到月影之下,众人内心都想要瞧瞧来的究竟是何等人物,竟有这般英雄胆气。可谁知,那人虽走出了暗影,众人却都忍不住失望了——那人居然戴了好大的一个斗笠,宽阔的笠沿已把他一张脸完全遮住。
施榛想想这些,不觉头也大了,他虽不信二哥真会被那些草包捉住,但兹事体大,想了想又道:“咱们先看看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