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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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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黑色,宽大的上衣前面没有怎么样,后面另有千秋,完全透空,有意无意间露出雪白的肌肤,窄裙,丝袜上有水钻,九公分高跟鞋,小格子鳄鱼皮包,叫的饮料是威士忌加冰。

电车当当响,是她最喜欢的交通工具,迟早要淘汰的,都挤到地底去用更快更先进的车子,这城里容不得一点点的浪漫悠闲,几百万市民同心合力,众志成城地铲除闲情逸致,且成功了。

分了手才短短一年,南孙觉得她俩再也没有相同之处。

她觉得疲倦,庆幸有个家可以回去。

锁锁像是懂得传心术,说道:“我仍然留着长发。”

“你还在时装店做买办?”

还有,林文进已经很久没有来信。

“我进了航空公司,下星期飞欧洲线,今晚我来接你。”

电车到站,南孙站起来,留恋地看了看霓虹灯,怎么会想起这些琐事来,想是不欲使脑袋空着,接触到更复杂的问题。

“不不不,我们约个地方等。”

惊骇之余,连忙掏出纸手帕用力擦去一切痕迹。

“我也是。”

南孙走出地库,在附近灯红酒绿一区逛了又逛,忽然在橱窗玻璃看到自己的反映,竟是一脸眼泪。

“你那个要烫一烫了,否则看上去十分野,不过你是学生,自然一点只有好。”口吻老气横秋,像个前辈。

女经理几疑这女孩服食过麻醉剂,所以全不按情理说话,是以连忙赔笑,急急把她送走。

尤其是这一年,读得山穷水尽,她索性买本梁实秋主编的《英汉大字典》,摇头晃脑地背生字。

“随便你。”

一直要待很久以后,上了中学,每学期考在五名内,做父亲的对女儿改观,然而已经太迟了,南孙永远有种遗憾,她父亲未能识英雄于微时,是以变本加厉地用功,好显一显颜色,因为成功是最好的报复。

朱锁锁例牌迟到二十分钟。

年轻的南孙从来没有觉得这么累过,整个人进入心神恍惚的境界,想到童年时发生的,毫不重要的事:四五岁同父母看完电影,乘电车回家,父亲指着霓虹灯管上的英文字母,叫她认出来,造成很大的压力,她一个也不认得,从此见到字母便害怕,而做父亲的亦十分失望,肯定南孙是蠢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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