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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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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孙走出地库,在附近灯红酒绿一区逛了又逛,忽然在橱窗玻璃看到自己的反映,竟是一脸眼泪。

惊骇之余,连忙掏出纸手帕用力擦去一切痕迹。

她觉得疲倦,庆幸有个家可以回去。

电车当当响,是她最喜欢的交通工具,迟早要淘汰的,都挤到地底去用更快更先进的车子,这城里容不得一点点的浪漫悠闲,几百万市民同心合力,众志成城地铲除闲情逸致,且成功了。

年轻的南孙从来没有觉得这么累过,整个人进入心神恍惚的境界,想到童年时发生的,毫不重要的事:四五岁同父母看完电影,乘电车回家,父亲指着霓虹灯管上的英文字母,叫她认出来,造成很大的压力,她一个也不认得,从此见到字母便害怕,而做父亲的亦十分失望,肯定南孙是蠢钝儿。

南孙并不觉得特别伤感或是反感。

无论什么都要付出代价,一个人,只能在彼时彼地,做出对他最好的选择,或对或错,毋须对任何人剖白解释。

“小姐,你满了十八岁没有,可不要给我们麻烦啊。”

做生意的女人,并不如祖母口中那么可怕。

不知恁地,南孙居然温和地问:“生意好吗?”

一直要待很久以后,上了中学,每学期考在五名内,做父亲的对女儿改观,然而已经太迟了,南孙永远有种遗憾,她父亲未能识英雄于微时,是以变本加厉地用功,好显一显颜色,因为成功是最好的报复。

尤其是这一年,读得山穷水尽,她索性买本梁实秋主编的《英汉大字典》,摇头晃脑地背生字。

电车到站,南孙站起来,留恋地看了看霓虹灯,怎么会想起这些琐事来,想是不欲使脑袋空着,接触到更复杂的问题。

还有,林文进已经很久没有来信。

临走前,他叫她也考虑出国,看得出他心猿意马,一颗心早已飞到异邦,只不过敷衍老朋友。

女经理颇为意外,“好,极佳,现在市面不错,你可以问骚骚,客串一晚,不少过这个数目。”她竖起一只手,“而且每天发薪水。”她以为南孙来打听行情。

南孙问:“黑社会呢,他们不控制小姐?”

女经理一呆,呵呵笑起来,“这位妹妹真可爱,骚骚上班时我知会她你来过。”她站起来送客。

南孙又说:“骚骚,标致的名字,是不是?”

女经理几疑这女孩服食过麻醉剂,所以全不按情理说话,是以连忙赔笑,急急把她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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