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魂有术(第2 / 19页)
万博士的实验室建在深深的地下。我不知道它到底在多少米的地下,只是电梯足足运行了二十秒钟,对再慢的电梯,这都意味着很长的垂直距离。
他们都是病人。
跨出电梯,一堵墙出现在眼前,红的、蓝色、无色的液体,装在试管中,数以千计的试管琳琅满目,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它们扭曲盘绕,形成DNA的双螺旋结构。
然而,万博士的重生计划并没有被终止,李川书仍旧活着,而王十二正在他身上复活。如果他真的能够完全回忆起王十二生前的情形,那他到底是李川书还是王十二?一般来说,一个人把自己认定为另一个人,都会被送到精神病院。王十二还是亿万富翁的时候,他有足够的手段摆平这件事,但是当他作为一个精神病人被捆绑在病床上,恐怕神仙也救不了他。更何况,还有一个亿万富翁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这件事。
是的,如果万博士所发明的东西真的成了一种病毒,它的威力应该不下于西班牙大流感。当然,我并不担心人类,人类总能够生存下来,只不过需要一点代价。很多人,成千上万,十万百万千万,也许上亿的人会因此而死去。我所担心的,是我自己会不会变成那巨大数字中的一个。如果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我却能获救,那么这肯定就在我的备选方案中。当然,最好的方案是不要死人。我的天良没有泯灭,只是和生命比较起来,天良只能先放在一边。我望着万博士,希望天良这个东西在他身上的残存比我更多一些。
有理由怀疑我得了某种强烈的亢奋症,然而,在这个非常时期,这是好事。
万博士沉默着。我不由焦急起来:“这种病毒发病比较慢,如果能针对性破坏它的DNA转录,杜绝性状发生,那么也没什么。如果迟了,恐怕到处都是精神病。王十二的事情,也恐怕要尽人皆知。”
一个人身上蕴藏着巨大的潜能。作为医学院的高材生,我并不是没有潜能。只不过,潜能需要梦想和激情来调动,而我的身上,经过这么年的精神病院生涯,这两样东西已经稀缺,我成了一个贪婪而猥琐的小人,昏沉地过着日子。然而,求生的本能让我激情四溢,浑身充满能量。我仿佛回到了青葱岁月,回到在被窝里对着手机如饥似渴地阅读黄色小说的年代。每天晚上,我把那个昂贵的手机塞在枕头下就直奔实验室,在那里忙活一个通宵,直到凌晨才回来,匆匆打个盹,第二天居然能够不犯困。我以十二万分的劲头投身到自我拯救的事业中。
“跟我来。”万博士低声说,转身就走。
“万博士,”我再次小心翼翼地试探,“您所发明的这种RNA信使会不会发生变异?从一个人身上跑到另一个人身上?就像病毒一样?”
这算不算是一种生物武器?这是一个巨大的问号。我制造了一种和病毒类似的东西。毫无疑问,如果我把这样的晶体大量复制,让它们和某些病毒一样能够在空气中传染,这个世界恐怕会变成一个巨大的精神病院。而且人们还不易察觉。所有的人都做同样的噩梦,所有人都有同样的精神分裂的症状,到最后,全世界都是王十二。这景象惨不忍睹,我也不敢多想。
万博士疑窦重重:“这种RNA结构没有配对的蛋白质,无法装配成病毒,它们根本不具有传染性。除非……有直接的体液交换。”他狐疑地看着我。
我的确这么做了。RNA长链加上一层薄薄的蛋白质鞘膜,它成了一种结晶物。很少量的活性物质封装在小小的玻璃管中,晶体细微,看上去像是白色粉末。我把它握在掌心里,原本很轻的东西,却感觉很沉重。
我明白他的言下之意。透过体液交换的传染病很多,著名的艾滋病感染了数以亿计的人,然而,李川书是一个病人,受到严格的看护,根本不应该有这样的机会,更不可能感染阿彪。
这一天,当阿彪来取记录本,我竟然对着他微笑。这个冷酷的大个子被我的异常举动弄糊涂了,愣愣地看着我,竟然也露出一个傻傻的笑。我飞快地逃走。
我欣喜万分,却拿出满怀心事的样子:“这怎么办?我的手机还在枕头下压着,明天要赶回去,不然会被王天佑发现。”
我撸起李川书的袖子,拿起针筒扎进他的胳膊。这是一个汲取式针筒,针头钻进皮肤之后自动软化,然后,仿佛有一只小虫在他的皮肤下游走。很快,针筒里充满了各种人体组织的混合液,淡红的颜色,悬浮着各种组织颗粒。这样就足够了,我把样本筒摘下,放进兜里。然后端起记录本,开始在上面涂涂画画。
“到我的实验室,一个小时足够了。但是你必须躺在车厢里。”
我充满怜悯地看了李川书一眼,我不是上帝,拯救不了任何人,我只能拯救自己。
但是复制它却很容易。我从李川书身上得到母本,我在实验室里研究DNA被RNA影响的过程,还有那些携带了记忆的DNA的特异之处,它们和大脑组织相关的基因组产生了很多变异,可以肯定,那就是和记忆携带相关的部分。这些异常的DNA很有活力,它们会不断产生RNA,释放出细胞之外。我毫不怀疑,如果把这些RNA提纯,注入到某个人身体中,他也会逐渐出现李川书的症状,自认为自己是王十二。
我正色道:“万博士,我也是一个医生。不敢乱说,但是如果出于偶然,这些RNA链条能够遭遇相应的蛋白质配型,就很容易转化成病毒形态,能够传染。要不然,你从我身上采集一点血样去化验。你一定得想想法子。否则,这就是不折不扣的大灾难。你知道西班牙大流感!”
搞生物的公司最喜欢专利,因为他们知道,没有专利,他们的产品会一夜之间被各种各样的仿制品取代,因为生物制剂,那是最容易被仿制的东西,甚至不需要仿制,只需要得到母本,就可以轻易在实验室里大量复制——生命就要能够复制自己,否则就不叫生命。凭着我的能力和条件,即便智商高达一百四十五,想搞出万博士那样神奇的研究可能性也基本为零,那需要天才的直觉,持之以恒的努力,还有一些小小的却是决定性的运气。
西班牙大流感在我的脑子里一闪而过。一个多世纪前的那次不明原因的灾难,病毒袭击了欧洲,死掉了成千上万的人,而流感爆发的原因却一直是一个谜。也许那只是一次非同寻常的基因变异,本质上和万博士的发明并无不同。
我在研究万博士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