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 / 13页)
“不,咱俩的命是连在一起的,你要是不在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长这么大,还没人对我这么好,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做,我不会离开你。”珊珊泪如雨下。
张海洋激动地抓住钟跃民的手:“跃民,你终于帮我了,到底是老战友,谢谢了。”
宁伟叹了口气说:“我不会强迫你,你自己可要想好。”
宁伟苦笑道:“我知道危险,可哪儿不危险?泰国、南美,无论咱们到了哪个国家,都要东躲西藏,这就是亡命天涯的日子。”
从北京到云南边境,宁伟竟走了两个星期,他坐长途汽车专走县与县之间的路段,尽量避开大城市,有时走完一段路还要休息两天再继续走,反正宁伟有的是时间和耐性。
“宁伟,你后悔了?”
为了躲避通缉,他对自己的外形作了一些调整,以前他的发型是“板寸”,现在却留长了头发,把头发向脑后梳过,还用发胶固定住,这就成了“背头”。他故意把眉毛剃短,留起了胡子。宁伟确信自己的形象和通缉令上的照片有了很大改变,他知道警方手里只有一张自己入狱时照的照片,那时他剃了个秃子,嘴上也没留胡子,还有两道很漂亮的剑眉。这种简单的化妆术的确很奏效,这一路上他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在贵州的一个小县城里,他还在长途汽车上抓住了两个扒手,他把这两个倒霉的家伙扭送到当地的派出所,受到值班警官的表扬。其实宁伟的目的就是想和警察打个照面,验证一下自己的化妆术,这是一着儿险棋,但他不大在乎被人认出来,他手枪的保险已经打开,随时可以拔枪射击,警察没认出他,算是他们命大。
“这倒没有,我的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的,怨不得别人。这是我的命,我认命,要是我必须死,那我不管躲到哪里都要死。”
珊珊问道:“还有什么事能比这件事更重要?”
宁伟轻轻推开珊珊说:“先说正事。”
宁伟低声道:“我要最后去看一看父母,最后一次……今生今世我恐怕不会再给父母扫墓了。”
宁伟打开门,珊珊闪身进来,把门关上,然后抱住宁伟吻了一下:“想死你了。”
珊珊惊恐地问道:“你要回北京?”
此时宁伟正在云南边境一个小镇的旅馆里,悠闲地躺在床上看《笑傲江湖》,这类新派武侠小说是宁伟唯一可以接受的文学作品,他通常是不看书的。
珊珊哭了:“宁伟,我知道,你想干的事,谁也拦不住你,可我怎么办?”
张海洋黯然无语,钟跃民伤感地长叹一声。
“你可以等我几天,要是我回不来,你就自己走吧。”
钟跃民冷冷地说:“你用不着谢我,我可以告诉你实话,即使宁伟走到今天这一步,我仍然不厌恶他。在我眼里,他仍然是当年那个满脸稚气的新兵蛋子。你想一下,如果当年那个男人毒打的不是自己的老婆,而是另外一个女人,那么宁伟的行为就是见义勇为,他不但不会被赶出部队,还会立功受奖。到今天,他可能是个上校团长。我真为宁伟惋惜,人生无常啊,往往因为一件小事,一生的命运就改变了。”
门外传来珊珊的声音:“是我。”
宁伟坚定地回答:“对,最后一次。”
宁伟捧着书看得正入迷,突然听见有人在轻轻敲门,他闪电般从枕头下抽出手枪,拨开保险,然后将手枪插入裤兜,穿上西服上衣,走到门后问道:“谁?”
“这太危险了,你早上了全国通缉的名单,哪怕是个边远小镇的派出所都有你的照片,要不是咱们事先作了假证件,你还化了装,再有我表哥帮忙,咱们连这小镇都藏不住,早被抓住了。”
珊珊是和宁伟分开走的,她乘火车直接到达目的地,先找到自己的一个远房表哥,通过表哥和当地的蛇头接上了关系。